[意見] 關於如何收場, 我的理想是這樣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嚴神村)時間10年前 (2014/03/26 22: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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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絕對是反對所有激進做法。不論是警是民,我都很厭惡這樣的變化。 我覺得社運的本質在於[臨時處置]與[散播資訊]這兩個。 當初認國會黑箱通過法案,以佔領立法院的方式緊急處理之; 並藉此向社會大眾宣導對於服貿問題,激發廣泛討論。 而且後續自發性動員、糾察機制都還不錯,令人耳目一新。 但行政院衝突模糊了本來的焦點 (警察、集遊法畢竟是另一個問題)。 我覺得民主思想下,人民"有權"把事情拿回來決斷;但非"義務"須把議題公決不可。 畢竟當初代議選舉,人民授權由(理論上)專業人士來負責行政事務決斷, 代表了全體國民的意識。當代議明顯出現了問題,有違真實民意時, 暫停代議由人民取回決斷權是合理的,是以有佔領立法院暫停議案通過的做法。 (但如今不是代議背棄眾人在政院偷跑,政院行動是有不妥。) 當臨時處置的必要性不再,應回歸比例原則。 我覺得接下來運動需要進入下一個階段, 一方面持續資訊的傳播,一方面動員連署。 連署說[要求服貿重回專家審議階段, 如果政府一意孤行則同意罷免總統or行使公投提案權否決之] [※註1]。 連署才是真正民意展現的方式,否則代議的運作還是預設的方式 (不表態的民意視同默認代議的決定)。 一個議題要成為例外是要有依據的(否則哪天奇怪的人也會來喊公民不服從)。 但也不用擔心連署過半太困難,畢竟這是經濟性的法案: 第一階段如果連署到一百萬,就已經足夠代表社會多方對於經濟議題高度存疑, 理論上至少就應該要重新討論+公聽會。 如果政府無視,也已達公投提案的門檻(連署達上次總統副總統選舉百分之五以上), 後續可實質否決之。 第二階段當人數已經超越了政府的支持度(誰叫他連10%都不到…) 直接具有比政府更高的正當性。 第三階段如果連署超過當初執政者所得票數,直接當然的撼動政府決策正當性。 證實真實民意的轉向。如果此時政府依然漠視,已經不只是公民不服從了, 連軍警都"應該"要不服從!可以正當的終結政權。 為什麼要選擇連署? 這是負責的表現。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為國家大事負責, 真正付出代價的永遠是"全體國民"(有些人頂多是嘴巴講講的)。 因為這件事情關乎國人對於經濟與風險的衡量, 只有真實人民能透過簽名表示願意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否則預設是上一次民意展現的授權代議)。 如果大家願意承擔不利益,主政者還有甚麼話說。 如果一昧採用推擠抗爭、爭取社會曝光度或力量展現取得談判籌碼, 這跟利益團體遊說政黨有什麼兩樣? 要想跳脫過往「另一個階級為利益推翻上一個階級回來統治其他人」需展現出高度。 中華民國主權屬於"全體國民"而不是屬於每"一個人"。 (不是講話大聲的…(政府講話好像最大聲)) 緊急暫停法案已經達成,接著應該是推廣思潮,最後交由人民負責; 並從中輔助連署的進行(&不同意見的交流)。 如果連署到不了目標呢? 那就代表只是一群人在自high啊(有這麼多階段性耶),或是運動的方向錯誤了。 是不是真有達到讓人民充分理解並做出決斷? 運動的下一個階段要讓"更多人"願意關心和充分了解,而不再是"動作"了。 若其他人不接受呢? 這要反思是不是真的學生或支持民眾對議題具備足夠的認識和熱情了。 以公民覺醒做為訴求這是很基本的吧。 為什麼要連署這麼累呢? 民眾對於主權的收回既屬於特例,當然要經過特殊的方式(否則哪天被反過來利用)。 推動者有義務讓承擔責任的人民了解為什麼。而且既然已經可以滲透台灣各地, 跟包圍黨部比起來,連署活動遍地開花是更為人所樂見的吧。 其他人像被洗腦的白痴一樣講不聽呢? 主流民主的意義(我知道民主有很多門派…)主權在民而不是在菁英階級, 真正將付出代價的人民才能做出選擇。服貿到底會有什麼結果是無法準確預期的, 一切只是:對未來的猜測vs心中的底線,這是都主觀的。 最後,連署是一個幾乎不需要看政府臉色可以自己推動的東西[※註2]。 行動與否及行動成果皆取決於有意義的行動。 連署也可與政府談判平行推動甚至做為籌碼,就算談判有望也不傷兩方和氣。 議院作為人民主權決策的核心,代議出狀況暫時中止之; 如果在立院門口也設一個連署點,展現重回真實人民決策的氣度與決心, 不是很具有象徵意義嗎? 註1: 也要看共識定的廣或窄,畢竟每個人對同一個議題的接受度是不一樣的。 到底要推到哪一個層次這是困難的選擇,但也是讓訴求明朗化的契機。 註2: 當然連署有前提:必須是安全的(連署者不是受迫),真實的(沒有造假), 沒有被一方絕對訊息壟斷(資訊錯誤)。我覺得現在的台灣還沒有慘到做不到。 以上,但我不想對此意見負責,接不接受結果如何在你。 我只希望,能好好做好我小小的學生就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64.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5842845.A.2B4.html ※ 編輯: yanshencun 來自: 1.160.164.6 (03/26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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