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不完全清楚就反服貿有什麼不對?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音樂還不就那七個音符)時間12年前 (2014/03/26 14:02), 編輯推噓6(606)
留言12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先別提一堆法律行政專有名詞了,裡面行業那麼多 小型看護、護理、金融、農業顧問、美髮美容....... 隔行如隔山,各行裡的專業人士,是有多少個能跨領域整合的通才? 更何況還要配合現實職業經驗才有更深入的了解,然後依據自身需求, 判斷自己需不需要服貿來加強。 這是從巨觀與微觀兩者的關係,說明本來就不需盡懂才能對此議題發表意見的第一個理由 其次,同一個行業的每個人看同一個條款,怎麼可能大家意見都一致, 會有歧見還不是每個人依照自己的環境以及主觀感覺判斷,請容我舉個極端的粗俗例子 同樣都是一樁強姦案,被害者A忍受身心不適,把兇手DNA交給警方,然後討回公道 被害者B事後得了斯德哥爾摩症候群,自我感覺良好就像A漫 個人面對客觀對象,還不是會受到主觀感覺影響決定對一件事情的理解 所以那種說你沒看條文你不懂所以就不應該發表意見的看法, 實在是非常不尊重別人,缺乏包容心,亂把別人貼上"反智"的標籤,不應該 當然如果想說服跟自己不同立場的對象,還是要對這些條款有所理解講話才有證據拉 一點淺見 --

09/29 22:45,
這不是很常見的嗎? 之前有個同事說他爸媽送他七棟新北市的
09/29 22:45

09/29 22:45,
靈骨塔
09/29 22:45

09/29 22:47,
送這麼多塔位幹什麼0.0
09/29 22:47

09/29 22:48,
因為政府可以用公告價錢徵收
09/29 22:48

09/29 22:49,
一天換一個位置~~累死子孫
09/29 22:4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8.11.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5813775.A.05D.html

03/26 14:04, , 1F
有人會簽看不懂的合約嗎?
03/26 14:04, 1F
要人每樣都懂好像也蠻超過的,我僅針對提出這種不合理前提的意見喔 ※ 編輯: gundam0079 來自: 49.158.11.2 (03/26 14:06)

03/26 14:05, , 2F
就是因為不清楚才反對急簽,說清楚不是政府的責任?
03/26 14:05, 2F
這比較像是從行政程序與政府責任的角度來說明不理解的合理性XD, 我個人純粹賭爛亂扣一個帽子說你不懂你反智,所以沒資格發表意見那種

03/26 14:05, , 3F
有呀 689
03/26 14:05, 3F

03/26 14:09, , 4F
689超相信主子的決策
03/26 14:09, 4F
※ 編輯: gundam0079 來自: 49.158.11.2 (03/26 14:12)

03/26 14:11, , 5F
因為越不清楚的人越容易被操弄,這就是原因
03/26 14:11, 5F

03/26 14:12, , 6F
所以我們反的是黑箱,黑箱是比較明確的政府的缺失
03/26 14:12, 6F
※ 編輯: gundam0079 來自: 49.158.11.2 (03/26 14:12)

03/26 14:14, , 7F
經長還會騙人說先通過還能改呢 又不是頭殻有洞
03/26 14:14, 7F

03/26 14:15, , 8F
X知道你騙我還踩進去
03/26 14:15, 8F
今天馬上被中共官媒以FTA慣例的立場施壓

03/26 14:15, , 9F
大家都可以發表意見這是肯定的,完全不懂的人也行
03/26 14:15, 9F
我知道啦,可以理解為什麼要防範可能造成理虧的模糊地帶 個人僅用一種主觀的情緒化立場發表本文 ※ 編輯: gundam0079 來自: 49.158.11.2 (03/26 14:18)

03/26 14:16, , 10F
但如果你是一個明理的人,就會知道這裡面的缺點為何
03/26 14:16, 10F
修正了TITLE 應該有更精確一點 ※ 編輯: gundam0079 來自: 49.158.11.2 (03/26 14:20) ※ 編輯: gundam0079 來自: 49.158.11.2 (03/26 14:21)

03/26 14:26, , 11F
一堆人不完全清楚也是死忠支持服貿阿
03/26 14:26, 11F
扯平了嘛,取得共識,雙重標準的才該死 ※ 編輯: gundam0079 來自: 49.158.11.2 (03/26 14:28)

03/26 14:57, , 12F
http://ppt.cc/UBP3 就歷史共業啊
03/26 14:57, 12F
文章代碼(AID): #1JCcsF1T (FuMouDiscu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