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回應對運動不是很了解或有誤解的朋友】
感謝有人提出不一樣的觀點,應該也有不少人有同樣的想法。我覺得從運動一開始就
follow到現在的我,有必要站出來幫支持運動的人說話。
當前運動的訴求是有三個:
一、 將兩岸服貿協議退回行政院
二、 促使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法制化
三、 與專家、各行各業代表協商對台灣衝擊較小的版本後,再與中國重啟談判
有人在文中提到「反對者是害怕競爭,形同支持鎖國」,我想是對運動本身的誤解。我們
並沒有反對與中國簽訂服貿,只要求在簽定的過程需要經過透明的程序、審慎的評估以及
法制化的監督。先前馬政府在簽訂服貿前,幾乎沒有跟受影響的產業代表商討,例如這份
民間關於出版印刷業公聽會的報告中
(http://savetaiwanreading.com/savetaiwanreading_report.pdf),明確指出馬政府事
先跟對岸簽訂之後,才「告知」他們簽訂的內容,然後才積極召開上千場的公聽會(實則
政策宣導)。我想很多人應該也無法認同這樣「黑箱」的程序,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求政
府要重啟談判。各國在和他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時,本來就會多方討論,像是美韓已經有
十次協商談了六年,中澳更談了九年,至今還在談判中。
如果想要重啟談判,就必須先將服貿退回行政院。當前服貿協議是以行政命令的方式送交
立法院,原因是馬政府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其將大陸地區視為台灣領土),認定服貿協議並
非國與國之間的條約,我想這非常有瑕疵。即使先不論執政黨立委用30秒通過程序委員會
是否有正當性,目前馬政府回應的逐條審查根本沒有法源依據,如果反對者答應現在逐條
審查,等於是中了馬政府的圈套。因此即便政府答應退回行政院,如果他們再送交立法院
,立法委員也無從審理,更別提修改條文。如果要為兩岸的各種協議把關,就必須先讓兩
岸監督條例法制化,這樣民眾(或者說代表民意的立法委員)才能夠依法審理。
當中還有另外兩個問題,「警察對於衝撞行政院的民眾處理是否過當?」以及「台灣究竟
該拿什麼跟中國談判?」對第一個問題,我接受到的也大多是第二手的資訊,所以就不在
此回覆。而第二個,我真的也很好奇中國為什麼要跟台灣簽,他們得到的純經濟利益很少
,甚至比台灣少。根據經濟部的評估報告(http://ppt.cc/186d),服貿通過估計讓台灣
GDP成長0.025~0.034%,服務業出口到中國成長約4.02 億美元(37.2%),而中國的服業進
口值增加約9,200 萬美元(9.08%)。中國只是單純想要經濟利益嗎?台灣真的要冒著被對
岸獨裁保守文化影響、中小企業被中資大企業搞垮的風險來換取這一點點的經濟成長嗎?
這些我覺得在簽訂前有必要做深入的檢視。當然,當前必須先完成以上三點訴求,才有辦
法爭取到時間和空間來好好審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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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4.70.202.2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5804362.A.C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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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akura28 來自: 74.70.202.27 (03/26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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