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給那些批評學運的人。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oppa)時間10年前 (2014/03/25 15:44), 編輯推噓9(10132)
留言43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剛剛在FB上打完。 不吐不快。 看到很多被媒體洗腦誤導重點的文章,我實在不得不寫一點心得,我就針對違法的部分來 講好了。我先開大絕,違法的部分是少數民眾不理性的行為,領導者以及學運訴求皆為理 性和平,就跟你們說暴力行為是少數員警所為,不是全體警察都是垃圾一樣,大部分學生 都是理性和平的,請你們重視這一點。 退一萬步來說,這些違法的學生自然有法律會去制裁會去法辦,沒有人說部分學生的行為 是正確的是有正當性的,他們做的事他們自己要去擔,那我反問,沒有多數學生的抗議行 為,我們的權益損失了,誰要負責? 所謂體制外的抗爭是追求民主必然的過程,當人民無法從既有體制內的規範去抵抗政府表 達訴求,當然就會尋求體制外的行動,歷史上皆然。我不要說別的國家,單單台灣數十年 來的歷史,有多少東西是公民用體制外的抗爭(也就是你們說的違法暴力暴民啦!)去衝撞 出來的,你知道美麗島事件嗎,你知道台灣是怎麼解嚴的嗎,你知道台灣是怎麼開放政黨 的嗎,你知道萬年國會是怎麼解散的嗎,你知道總統直選是怎麼來的嗎,還有很多你們現 在在享受的權利是多少前輩用鮮血用牢獄換來, 如果沒有這些人去衝撞現有的體制來抗 爭,台灣能有現在的民主化嗎? 現在有學生願意出來承擔這個社會責任,不于以鼓勵就算了,還在那邊成天嚷嚷看似很正 義,別人都是暴民,都是違法的。 用這種視界來評論社會運動,我其實很不想跟你們一 起辯論這些東西,我們看到高度跟廣度不是同一個視界。 人不會跟螞蟻辯論。 如果要討論這種東西,你可以順便去現場看同學有沒有偷偷放屁,偷偷挖鼻屎,幾天沒洗 澡,然後再發一篇批評他們的文章,因為在我看來,這比較適合你們的程度。不要再跟我 談論你們眼中的社會運動。前人種樹,你在那邊乘涼還邊拉屎,臭不可聞。 謝謝指教。 -- ◣◣ ◣◥◥◢ ▌▅▃▁◥◤▁▃▅◣◣◥◣◣◣ ◣◣◣◣◣ ◣ ◣◣ ◣◣ ◣◥◢ ▌___ ___ ◣ ◣戰鬥力只有5啊◣ ◣ ◣◣ ◣ ◣ ◣◢ ◤ ▌╲ ● ▏∣● ╱ ◣◣ ◣◣◣██◣◣◣◣◣◣◣◣ ◣◣◣ ◥ ◤ ̄ ̄|  ̄ ̄ ◣◥◣█垃圾██◣◣◣◣ ◣◣ ◣◣ ◣◢◢ ◣(╲╲▆▆◣ ◣◣◣◣◣◣ ◣ ◣◣ ◣◣◣ ◣◣ ◣ ◤ ▆◤◣◥ ◣ ◣◣by magic110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4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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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丁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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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錢也要關心國家大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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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拍拍手~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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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razyR 來自: 218.166.241.138 (03/25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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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努力念書、上班的人都跟你一樣愛民主愛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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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RRRRR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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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一個人面對爭議都像你一樣要佔領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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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是蛆,專吃大便的,你不要污辱螞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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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去領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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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前人社會運動的人,一樣可以用努力工作打拼來守護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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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說話,不上街頭一樣是一種意願的表達,你願意尊重他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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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那些人 沒有一個像魏揚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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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少數人爭取的民主與自由化,多數人都沒享用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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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誰說服貿一定是不好的,你的文章擺明就是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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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沒前人的努力,那就是至今仍在默默的供養國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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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運的人很偉大,我們不去的人只會坐享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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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拿國大跟服貿綁一起,可以直接這樣等同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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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不去的人的意見都不能尊重,還談什麼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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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就不去,去指責他們,就等於認同議會這樣亂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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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不亂搞不是你說的好嗎?還抓不到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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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議會不尊重法治,他們幫你抗爭,要求有個正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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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為什麼要定怎麼罷免?不然就寫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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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他們幫好嗎?我就是覺得服貿過跟沒過沒差那麼多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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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為什麼那些人要自作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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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的重點就是不去的人也有自由意志不該罵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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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個人意見是認為違法就不應支持,除非你有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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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要幫忙勸退他們,還是做在家裡看政府處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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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立法院和行政院的集會申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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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選項裡有「勸退」,我會選「勸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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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當那麼多人在那邊表達訴求,你勸退是不識相的表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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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去挑興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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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就默默的看,你去宣揚如何透過正常程序阻止議會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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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肯定議會違法了,我也會很x,不過…30秒那真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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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強姦有兩種,一種是配合他之後蒐證,一種是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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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被施暴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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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在野黨監督,拿著隱麥到廁所旁邊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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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行政命令,三個月不審查視為生效,連議事記錄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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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委員違反議事規則,法律怎麼規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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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JCH2fze (Gossiping) 只對事,沒提到人,要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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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要你種的樹阿,快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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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依行政命令通過,為何我方無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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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屬於國內行政的範疇嗎? 這算國際協議還是國內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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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命令嗎?不然為啥不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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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僅有法律上的問題,也有國安上的疑慮,應該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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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CJFQLJ (FuMouDiscu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