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伏冒可以亂喝,服貿不能亂簽啊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廢人)時間10年前 (2014/03/25 01:50),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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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情理法三個方面來評論服貿 在法制方面,有看到一位教授的見解。 國與國之間的的締約,立法院沒有實質審查的權力。也就是說,立法院只能審查法條有沒有違反現行的法令。如果這個論點是正確的,我只能說馬小九是合法的(我只是小魯蛇,沒辦法判斷是對是錯) 於理來看,服貿簽訂之後對經濟是好是壞(在對岸遵守法制的情況下)。我不是神,無法預知未來。 但如果是以情感面來看,馬卡茸還真是個婊子(我知道我犯了毀謗罪,不用提醒我) 以下是我於接待陸客的第一線服務人員(80%的客源是陸客)來論述為什麼我反對服貿。 現在的旅遊業幾乎都是在靠陸客撐場面。如果旅遊業及周邊服務有100萬人口,如果以一家四口來計算,如果以500萬人計算,佔了將近2300萬人的20%了。 如果陸資進來了,開設了飯店和遊覽車公司,於情大陸旅遊業應該會把訂單給自己人。而台灣人開的公司接不到單倒了,大陸人說,來我這開車,月薪15,000。為了養家活口,你接不接。 今天陸資來了,房價被炒高了,房租也墊高了,年輕人買不起房子。你能想像,你家旁邊住大陸人。小朋友直接在電梯尿尿,社區花園內到處是大陸人丟的垃圾,然後一群大嗓門的人從社區穿梭而過。 再來說吃飯好了。房租被炒高了,臺灣人租不起店面,你只能到大陸人開的餐館用餐。你還得提心吊膽看看你叫的竹筍炒肉絲的竹筍是不是用環保筷做成的,肉包裡包的餡是不是用厚紙板調味而成的。你吃的雞蛋真的是雞生的嗎?還是化學合成的? 臺灣是水果王國。但如果大陸人開的中盤商把所有好的水果全送到大陸去了(對面出的價錢高,你不能全怪商人)然後留在臺灣的都是賣相不好的,而且因為量少,價錢和天一樣高。臺灣還是水果王國,但你我再也吃不到便宜又好吃的水果了。 希望,這些都只是我的擔憂而已。 那些王八(這不算罵人,有判例說王八有長壽之意),雖然你程序可能合法,但你依舊是個王八。 手機排版,歡迎轉載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81.1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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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雖然約是政府簽,但是議院有審查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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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馬政府一直犯規不想讓立院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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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開公司股份不能過半,應該說是兩邊都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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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製產要通過金額,地點,人員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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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理看是可以防止惡意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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