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假設服貿過後,我們的勞健保?
小弟蛇蛇在此首發
對於服貿臨時想到的一個問題想與各位請教
不知道這個問題是否偉大鄉民們有討論過呢?
如有討論過還請多多提醒一下小弟 ......
這個問題的思考必須先建構在台灣與中國對談時的重要出發點:
台灣與中國並非單純的國與國關係
既然台灣與中國並非單純的國與國關係
假設服貿已經通過並且實施
而服貿目前似乎網站上公佈的資訊上,對於法律上的適用原則似乎尚未提及
那麼 ....... 就會衍伸出以下問題:
1. 當中國公司在台發生民事、刑事糾紛的時候,管轄法院該屬哪邊?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裡面有相關規範
但是這個條例蛇蛇我接受到的資訊是這個條例無效
好,若今日中國拿著「台灣與中國並非國與國關係」當令牌
又這麼剛好服貿沒有規範這些部分,那是否官司都要跑到大陸去打?
是否適用的就完全不是台灣的法令?
2. 與第一點相同的邏輯
中國能否直接就說,中國企業在台的稅收只需繳回北京而不用繳給台灣政府?
3. 又是一樣的邏輯,但更貼近我們
中國能否直接就說,中國企業在台只需遵守中國的勞工規範
進而失去了保障工時?產假制度?甚至勞健保?
請注意,以上問題的最基本出發點是:台灣與中國並非單純的國與國關係
今天若是我們對美國、英國、法國等強權國家
甚至是對於引進勞工來台的印尼、菲律賓、越南
我們都因為是國與國的關係,而有相關的規範與法律適用問題
例如:外勞來台僱主就是要幫外勞保健保、外勞在台發生法律案件由台灣法院受理
英國人在台開車撞死人我們也是死命活命要他回來受審
然而台灣與中國並非國與國的關係,政府在這一塊中並未做好把關的話
未來發生法律問題又該何解呢?
不要說什麼國際慣例或是中國應該不會那麼壞之類的
未來會發生什麼事情我們永遠不會知道,中國會怎麼反應我們也永遠不會知道
當中國企業對台灣企業或台灣勞工欠款的時候引發債務問題
當中國企業的老闆強暴台灣女人的時候
當中國企業用他們的勞工規範壓榨台灣勞工的時候
服貿協議裡有給我們保護自己的方向嗎?
這是我想請教大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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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208.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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