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修憲阻止完全執政的弊病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月舞)時間10年前 (2014/03/24 03:37), 編輯推噓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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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可以解散國會,國會也可以發起總統罷免案 但如果當總統和國會都是同黨同派 不就只能聽任他們亂搞了嗎? 兩邊都是人民直選出來的,都應該向選民負責 何不修憲新增人民可連署發起「同時解散國會與總統職權」的權利 有人知道該怎麼做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17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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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現在根本不民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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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不贊成本來就不應該有黨派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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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讓KMT再次掉政權 不然都是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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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差嗎?反正做的差有民進黨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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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鬼東西=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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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讓立委席次達到平衡 才能避免 再談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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