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爆卦]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定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李珊)時間10年前 (2014/03/20 23:11), 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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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JAmEDbi ] 作者: iifays21 (李珊)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定 時間: Thu Mar 20 23:04:42 2014 http://goo.gl/PgP8CF 關係文書 http://tnkmt.theweb.tw/paper/l20.pdf 採行參考 http://club.ntu.edu.tw/~yang/Comment-990701.htm 採行參考 ---   昨天在讀完整份協議,似懂非懂的在八卦板發了兩篇文之後 ,和學校主任辯論了。說是辯論,其實沒有交鋒,只是陳述彼此 立場的點到為止,大概是因為兩方都不想得罪彼此的關係。但是 我也因此得到閱讀的新方向。   主任的陳述中主要有兩個論點:第一,其實程序並無錯誤, 立法院早已採行了「某種審議制度」,兩岸協議案送到立法院, 依照這個「某種審議制度」本來就僅能同意或不同意;但後來執 政黨和在野黨在這之外,自己又做了「逐條審議」的約定。所以 主任認為很多人用不合程序的理由抗議是錯誤的,抗議的理由應 該是「這些立委怎麼做了約定之後又破壞約定」。   這個說法給我兩個疑問:首先,為什麼立委們能私下做這種 「約定」,讓整個審議程序充滿模糊地帶;其次,為什麼立院原 本的正確程序,竟是讓這麼大的協議只能「同意或不同意」。   我於是去找了上面的兩篇文章。第一篇是一些立委們對於牽 涉兩岸的協議案、應如何審議的草案。第二篇和第三篇是政大法 律系教授和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對ECFA審議應採用何種審議程序 的看法,這三份各有立場,不過拿來閱讀,只要自己謹慎去掉立 場的部分,用來釐清一些事態和名詞綽綽有餘。   在這之前,要先知道立法院對於不同案有不同的程序。公民 課本提到過的,預算案和立法案要三讀,我看了資料才知道還有 條約案、宣戰案等等,這些案類是有各種適用程序的。偏偏ECFA 什麼案都不是,剛好在既有分類之外。   所以立法院內吵過一陣之後,還請大法官釋憲,最後大法官 釋憲卻也只說了「反正要送立法院審議就對了」(大法官釋字329 號) 結論是,這個所謂兩岸協議,在立法院到底算什麼、該用哪 種程序、根本是立法院內自由心證的。而自由心證的結果,看來 就是第一個連結。   我心想,難道沒有除了立委以外的人把關嗎?僅僅一百多人 之中自由心證的結果,到底有多可依靠?   但又其實好像有別人。上面的三份文件都不約而同的提到了 ,立法院一讀(宣讀)之後,協議應交由「相關部會」先行研討 ,並經過「公聽會/說明會」(理應在這個步驟逐條審議)後, 才能送回立法院二讀(同意不同意)也就是,這個沒有正當程序 中的正當程序應該是:   一讀>送交專業部門逐條審議及公聽>二讀   大家一定發現了,立委們的那個私下約定所導致的矛盾了。   原本該在第二步驟就做到的事情、他們又自己約好說,我們 在第三步驟要再做一次喔。   於是,問題全部出現在第二步。   公聽會就不用說了,參與者和說明功能是否普及於大眾,大 家也知道沒有;最後一個問題變成,那個所謂相關部門到底有沒 有好好發揮功效?而那麼龐大的協議,牽涉那麼多專業部門,到 底有沒有送給全面性的相關部門過?   判斷這一點的方式很簡單:讀這些部門交出來的報告。因為 規定說要在第二步驟交出評估報告、一起送回第三步驟,大家都 看過才可以進行二讀。   然後我找到的評估報告長這個樣子:   http://goo.gl/LojT5s   http://lis.ly.gov.tw/lydb/uploadn/000012370/0301006e/7.pdf   http://lis.ly.gov.tw/lydb/uploadn/000012370/0301004e/5.pdf   http://lis.ly.gov.tw/lydb/uploadn/000012370/0301001e/2.pdf   還有很多份。來自ECFA和立法院網站。太多又太長了還沒讀 完,讀完了再來分享   研讀資料到這裡,突然發現主任說的第一點,既對也不對。 沒錯,激起這一波公民行動的那個所謂「程序不正當」,其實根 本沒這問題,因為本來就沒有可適用正當程序,現在用的這個程 序是立委們臨時做出來的。而張立委的做法符合這個臨時做出來 的程序,但是顯然的,他雖然符合一個臨時做出來的程序、這個 程序本身卻大有問題。   而我們看到的,就變成這樣:   一個班級在開班會,因為老師沒詳訂開班會規則,同學們就 自己約好了一個規則,有個同學拿著議案(他甚至不知道這個議 案到底算什麼,是大家剛剛才決定它是什麼的東西)要照大家約 好的規則表決時,全校突然過來圍觀,然後說奇怪你們班怎麼這 樣開班會,正常來說不是要先怎樣怎樣嗎?   當時手拿議案的那個同學,當然只好站出來說「幹又不是我 ,當初我們班就是說好這樣啊。」他沒想到,他們班當初這樣說 好的事,全校可能沒其他半個人同意。偏偏那個議案又跟全校相 關,不只是他們班的事而已。   讀越多份資料,越覺得這件事根本不是個人的荒謬,是集體 、且已經持續一段時間的荒謬。      今天這邊有點長,也許不符合大家的閱讀習慣,但是還是想 把自己讀到的資料丟上來。我要繼續就主任說的第二個論點繼續 找資料研讀,在此就先不提出。   這兩天讀了那麼多資料,其實存有一些私心,希望自己在承 受不同意見的時候,能至少有力一點反駁。希望這個過程也能帶 給大家同樣的立足點。   至少現在,當有人跟我說「放了三個月怎麼都沒動必有詐。 」的時候,我知道了原來是因為那個審議方式本來就自相矛盾, 理應要交給專業部門審議的東西,立委們硬要約好自己再多此一 舉一次。沒有專業的立委當然就依據自己的直覺和立場,或擋或 推,三個月當然很快就過去了;   當別人跟我說,「他沒有違反程序啊立院本來就是二讀這樣 審」的時候,我可以很有拿出幾份資料說「本來才不是這樣,不 管是協約案的定義和審議方式都沒有本來。你不能自己訂一個遊 戲規則,然後在裡面玩得很開心啊。」;   當然有人會說是我們賦予了立委這樣的權力。   那我要說,既然是我們賦予的,那當他們拿這個權力亂玩的 時候,我們當然有權收回。 ※ 引述《iifays21 (李珊)》之銘言: : http://goo.gl/nGqkYh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 : http://goo.gl/grggDU ECFA 附件一 : --- :   接續上一篇,繼續研究〈附件二〉之後發現附件二也不太有討論 : 點,是一些身分的取得方式和年份規定。不過,因為附件二提出了必 : 須參照ECFA附件四的點,所以就在同一個地方找來了ECFA協議內容繼 : 續讀。 :   大家應該也知道ECFA已經過了,是一個大範圍合作的概念,當中 : 包含的細項有(1)貨品貿易 (2)服務貿易 (3)投資 (4)經濟合作等四 : 種協議。前正在討論的服貿協議看來就是 (2) 的部分了,專指於服 : 務業。但是由於我之前並沒有很深入追ECFA,我不知道其他134的協 : 議現在到底進行到哪裡。(還是其實有些已經默默完成了?) :   讀完協議之後,簡述一下1.3.4.:(1)貨品貿易協議顧名思義就 : 是開放某些貨品降低關稅,至於開放貨品清單就是上面附的第二個連 : 結,台灣對大陸開放了267項,大陸對台灣開放了539項;協議上說, : 這個部分早在ECFA通過後6個月就要實施了。我不在進口相關行業工 : 作,不知道有沒有版友有詳情; :   (3)投資協議沒寫得很清楚,簡單來看就是消除雙方投資限制, : 但是我找不到怎麼消除或消除什麼的相關具體細節,可能還沒開始討 : 論; :   最可怕的是(4)。雖然是經濟協定,但協議內容卻把智慧財產權 : 、電子商務都算了進去。雖然這一點也找不到相關細節,但是這應該 : 就是大部分的人所擔心的──如果到時候兩岸真的開始討論這部分的 : 細節、也像像服務貿易一樣,開放範圍數量和內容有差距,那就會連 : 網路消費、智慧財產權的設限也產生不對等的情況。 : --- :   看完了幾份文件,我的理解是,ECFA簽訂後,兩岸正在一一討論 : 並實踐ECFA所提到的「往後須共同討論具體細節」的內容,像在ECFA : 待辦清單上打勾勾一樣。我不太知道服貿是第幾個待辦事項。也不知 : 道有沒有已經偷偷打完勾的待辦事項。 :   打勾勾並不可怕,奇怪的是為什麼政府要這麼急著打勾勾。即使 : 條件不對等(我不是專家,但至少從上一篇看光是數量和範圍就差距 : 甚遠)也還是急著打勾勾。 :   我還在繼續研讀ECFA的種種附件(天啊附件超多)如果有再發現 : 什麼再來發文。一樣丟上來,希望有相關領域的專家能從中讀出些什 : 麼,分享給不是專家的我們。 : ※ 引述《iifays21 (李珊)》之銘言: : : http://goo.gl/6r5JtV 兩岸服務貿易協定的文本及附件頁面 : : --- : :   因為覺得懶人包和新聞,或者這個時間點的其他文章都是二手資 : : 訊了,懶人包雖然能快速入手但畢竟是被整理過的,會有一些態度成 : : 分在裡面。新聞更不用說了,都是情緒和立場。加上如果不從一手資 : : 料研究起總是會被說不懂和被操弄,所以我想要找協議的原文來看, : : 於是就到了上面這個網頁載了全文檔案,想要自己從協議本身讀起。 : :   看完之後,覺得第一個連結〈協議文本〉比較像是在說明目標和 : : 定義一些名詞,似乎不太有值得討論的部分,主要就是說明這個協議 : : 的目的在於兩岸的某些「服務業」可以解除限制進行開業或消費等「 : : 貿易」。 : :   有比較大問題的,是〈附件一〉這個檔案,因為這個檔案就是在 : : 說明上面所說的「某些服務業」到底是哪些。正如大家所知道的,台 : : 灣和大陸所開放的服務業層面和數量都是不一樣的──所以〈附件一 : : 〉這份檔案分成兩部分,上半部是「台灣給大陸的開放承諾」,下半 : : 部是「大陸給台灣的開放承諾」。 : :   光是內容拆成兩部分就很讓人訝異。協議不是應該是一份相同的 : : 內容簽訂嗎?應該是對同一份服務業清單的開放承諾才是。由於沒有 : : 專業背景,我不知道不同服務業的開放對兩岸衝擊究竟多廣多大,以 : : 下僅只列出〈附件一〉這份表格中所列出的服務清單: : :  ˙台灣完全開放給大陸、但大陸不完全開放給台灣的服務業項目 : :    商業服務類/ : :    電腦硬體安裝、資料處理、資料庫、租賃、廣告、管理顧問、畜 : :    牧顧問、礦業服務、科學顧問、設備維修、包裝、管理顧問、技 : :    術檢測、畜牧業、礦業、科學顧問、設備維修、印刷、複製服務 : :    、郵寄名單編輯服務 : :    通訊服務類/ : :    快遞服務 : :    營造及相關工程服務類/ : :    經銷商服務 : :    觀光及旅遊服務業/ : :    旅館、食物提供服務 : :    娛樂、文化及運度服務類/ : :    演出場所經營、遊樂園服務 : :    運輸服務業/ : :    旅客運輸、公路運輸設備維修、公路運輸支援、空中纜車、倉儲 : :    服務 : :    其他服務類/ : :    洗衣及染色、美容和美髮、線上遊戲設計服務 : :  ˙大陸完全開放給台灣,但是台灣不完全開放給大陸的服務項目 : :    商業服務類/ : :    會計、建築、工程、房地產收費及契約、展覽服務 : :    環境服務類/ : :    廢氣清理、自然和風景保護、衛生服務 : :    其他服務類/ : :    商標代理服務 : : --- : :   乍看之下,台灣開放給大陸的項目,遠比大陸給我們的還多。不過 : : 我不知道是否這樣就代表不利,畢竟有些名目我甚至不知道是在做什麼 : : 的(比方說郵寄名單編輯服務)我還在繼續研究附件二的部分。在這邊 : : 丟出一個點給大家,希望有人可以從協議中讀出更深的分析分享給版友 : : ,免得總是被說根本還不了解為反而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1.125

03/20 23:08, , 1F
這個頗重要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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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23:09, , 2F
不過你要不要轉發到服貿協議討論版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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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23:10, , 3F
推,這方面的討論太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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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23:11, 4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iifays21 (118.169.11.125), 時間: 03/20/2014 23:11:39

03/20 23:12, , 5F
有人建議轉來這裡,不知道是否符合
03/20 23:12, 5F

03/20 23:14, , 6F
歡迎轉發有關服貿議題討論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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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23:15, , 7F
主要是八卦洗板洗太快這邊有心想討論跟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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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23:15, , 8F
比較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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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此事的問題很多 大家分工討論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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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23:35, , 10F
的確集體荒謬 希望亡羊補牢猶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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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2:59, , 11F
本來就是集體荒謬,但真正荒謬的是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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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2:59, , 12F
人民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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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AmKjnH (FuMouDiscu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