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不再受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之保護?
收到複委託的對帳單
上頭有一排用紅字標明的注意事項
"若客戶簽署專業投資人聲明書,即成為專業投資人並不再受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之保護。"
原諒遲鈍的我看了半天還是不解其意.......Orz
一般辦理複委託有簽什麼專業投資人聲明書嗎?
希望有好心人能幫忙說明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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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209.2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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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20:33,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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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20:33, 1F
申請「專業投資人」資格者,須具備以下條件:
自然人:本人提供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之財力證明、充足金融商品交易經驗與專業知識
。 法人: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告總資產超過新臺幣五千萬元之法人或
基金。 但中華民國境外之法人,其財務報告免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 並同時具備充足金
融商品交易經驗與專業知識。
謝謝alex大指路,我的確是多慮了。XDDDDD
不懂就問,讓大家見笑了。
推
11/06 21:33,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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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喔~
※ 編輯: Loverukawa (36.234.209.23 臺灣), 11/06/2020 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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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22:56,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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