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結匯逾50萬 將列管查稅(交給國稅局)

看板ForeignEX作者 (Je T'aime Celine Dion)時間15年前 (2010/11/10 11:26), 編輯推噓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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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冊交給國稅局查稅,這可不是開玩笑的耶! ( ̄▽ ̄#) -- Ref.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S4/5964023.shtml 結匯逾50萬 將列管查稅 【聯合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2010.11.10 09:00 am 個人結匯金額超過新台幣50萬元,中央銀行一律列冊交由五區國稅局進行查稅,包括個人 投資雙元貨幣等投資收益或匯兌收入、贈與財物給海外親友,及以個人名義代企業支付進 口貨款等,都會被列管調查。 國稅局官員昨天說,在98年1月23日遺產及贈與稅率自最高50%大降為單一稅率10%後 稅局調查個人結匯案件的重心,已移轉以漏報海外投資收益及規避營利事業所得稅等案件 為主。 北區國稅局局長吳自心提醒民眾,若結匯目的是投資,雖然海外所得並不課徵一般所得稅 ;但國外所得總額超過100萬元者,仍須辦理最低稅負申報,納稅人如有海外投資收益, 千萬不要心存僥倖漏報。 北區國稅局指出,過去遺贈稅率高達50%,國人會利用結匯方式,將國內的資產結匯給海 外親友代管,企圖分散或隱匿國內的高額資產,被查獲的案件以補徵遺產稅或贈與稅者居 多;但在遺贈稅率大降為10%之後,國稅局發現,納稅人結匯的避稅目的已經改變,漏報 企業所得稅的案件反而居多。 【2010/11/10 聯合報】@ http://udn.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36.18

11/10 11:39, , 1F
不是早就規定的事...
11/10 11:39, 1F

11/10 12:18, , 2F
每日..一次吧..就49.9萬就好..只是量多時跑不完阿@@
11/10 12:18, 2F

11/10 12:45, , 3F
結匯金額50萬對國稅局算小戶吧?又不是逃稅超過50萬 orz
11/10 12:45, 3F

11/10 14:53, , 4F
50萬好像都不行耶..我都是499999
11/10 14:53, 4F

11/10 16:19, , 5F
好險沒那麼多錢
11/10 16:19, 5F

11/10 16:36, , 6F
每日49萬9給他結匯不就好了
11/10 16:36, 6F

11/11 00:05, , 7F
每天40萬以上的結匯還是會被列報
11/11 00:05,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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