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店的原始文章是哪一篇呢?
拖出來鞭屍啊!!!!!!!!!!!!!!!!!!!!!!!!!!!!!!!!!!!!!
http://tw.news.yahoo.com/po%E6%96%87%E6%89%B9%E5%BA%97%E5%AE%B6%E8%B6%85%E7%99%BD%E7%9B%AE-%E5%A5%B3%E5%AD%90%E6%8C%A8%E5%91%8A%E4%B8%8D%E8%B5%B7%E8%A8%B4-213000609.html
PO文批店家超白目 女子挨告不起訴
中國時報【蕭博文╱台北報導】
張姓女子不滿吃到飽火鍋店上菜太慢、冰淇淋挖不動,上網發文批評店家「超白目」,還
呼籲網友將該店設為「雷店」,遭店家控告誹謗。台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傳喚當天也用餐
的消費者,發現張女批評並非無的放矢,且餐廳服務與食材屬可受公評之事,處分張女不
起訴。
廿一歲張姓女子去年三月持團購券到北市士林區一家麻辣鍋店用餐,不滿店家送菜慢吞吞
、肉質又差勁,彷彿「吃了一肚子氣」,返家即在台大批踼踼吃到飽版上發表抱怨文,指
控店家服務不佳、食材又差。
張女文章指出「等了快二十分鐘才上我們的鴛鴦鍋,真的很扯!」、「大家桌上都沒肉,
吃到飽還怕別人吃就不要開啊!」、「冰淇淋說是哈根的,但是溫度調很低根本挖不起來
」還直批店家超白目,建議網友退掉團購,把店家設為「雷店」,引發網友熱烈討論,卻
因此挨告。
檢察官檢視文章內容發現,許多網友也同聲抱怨,進而傳喚當天到場的消費者釐清現場狀
況,邱姓男子告訴檢察官,當天等了卅分鐘店家才上菜、冰淇淋剩不多挖不起來;王姓男
子也說,兩個小時才吃到五、六盤肉,服務員也愛理不理。
檢察官比對網友發言與消費者證詞,認為張女所陳述的消費經驗並非憑空杜撰,處分不起
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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