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輕忽違停路霸? 警:私地僅能勸說
輕忽違停路霸? 警:私地僅能勸說
〔記者王榮祥/鳳山報導〕王姓讀者向本報投訴,他先前兩度向鳳山警方陳情,
指稱鳳山市林森路295巷有違規停車與路霸,但警方卻簡單結案、敷衍了事,令
他氣憤難耐;警方強調絕未敷衍,一切都按程序處理且已會勘過現場。
讀者投訴林森路295巷違規停車與路霸情況,經記者實地訪查,發現巷內南側確
實停滿車輛,所有車輛均是45度斜放,部分空間還被擺設禁止停車鐵牌,或以
機車、椅子、盆栽等物佔住,巷口紅線處則留有拖吊車拖吊資料。
警方說明,王姓民眾年初投訴後,警方已於3月初邀請相關單位會勘現場,初步
了解該巷道土地部分多屬私有,而緊鄰路邊的大賣場對於民眾停車並無異議,
由於巷道在停放車輛後仍可雙向通行,加上土地多為私有,警方原則上只能先
勸說,並無依據可開單告發。
警方指出,因首次會勘時縣府沒派人到場,警方已行文準備辦理二次會勘,屆
時將請相關單位都出席,讓程序更完備,所以絕沒有簡單結案、敷衍了事的情
況,反而是在處理程序上力求完備。
附近民眾則質疑投訴者,可能曾經想圖一時便利停車卻發現沒位置,才會四處
檢舉陳情。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409/78/1hiu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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