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 ga037588 參選政見(增設第七條)

看板Folklore作者 (丹楓)時間8年前 (2017/04/22 14:29), 8年前編輯推噓26(27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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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 ga037588 參選政見 一、帳號: 《ID暱稱》:ga037588 (丹楓) 《登入次數》1612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07 篇 (退:0) 二、自介: 我是丹楓,相信大多數的版友對我應該不陌生。簡言之,因為自身的經歷比較特別,所以 連帶在宗教、五術與民俗方面的領域略有研究。常在Marvel、Folkllore、Soul與 Gossiping等板發表相關文章。 三、動機: 台灣的民間信仰相當五花八門,反映了台灣歷史文化所傳承的豐富、包容與多元性。參選 的目的是想要創造一個活力、溫馨、包容與豐富知性的Folklore版。讓版友們能夠輕鬆地 交換想法,討論意見與分享經驗,同時多一點和氣溫馨,少一些爭執。 四、政見: 1.以多元、尊重、包容與友善為主要理念來作為管理原則。 2.以言之有物與立論確實性為重點,來管理文章或版友交流過程中的異見。 3.不教而殺謂之虐,引用警告與懺悔作部份初犯處置,此後重懲。 4.杜絕商業性廣告或不合理的宣傳行為。 5.成立每月置底閒聊區。 6.版規如有重大改動處,以版友多數決投票決定。重大與否以版主群決議認定。 7.當選後,公投決議表決此議題: 是否當版主群判決如引起重大爭議,一定版友數量附議後,舉行公投決議。 如議題經表決後通過,則再表決討論制定其細則。 以此前六項政見,結合過去的版規,擬定以下新規,約法十章: 1.秉持宗教自由及互相尊重為原則,於推文或發文刻意討戰與挑釁者,經版主群採多數決 判定,一致同意後,刪除文章。第一次水桶一週,第二次起水桶30日。其後採具體事例之 一犯一罰制,每犯一處以30日計。案情重大者,經版主群多數一致同意後,處以永久水桶 。 2.禁止在推文與發文公布他人個資,或未經允許公開水球紀錄及站內信,違者刪文劣退, 初犯水桶30日,累犯水桶半年。 3.在文章或推文對任何個人與團體,人身攻擊或是使用汙言穢語者,刪文劣退並水桶60日 。但如引用有可受公評之事實作為佐證,陳述切實,即使針對任何團體或個人有所批評, 經版主群判定發論確實者,免罰。另,針對版友言論之不合理處,提出具體的合理陳述或 批評,非針對人身者,亦免罰。 4.禁止洗版、鬧版、張爸文、政治文、廣告文、有關情色之文章與推文,違者刪文劣退, 初犯水桶30日,累犯水桶半年。有關洗版與鬧版之行為,經版主群採多數決判定後,其中 情節稍輕者,首次予以警告處份,累計警告二次者,以初犯計。 5.不當之宣傳、不合理之自我吹噓或故意語焉不詳致凡人難解者,如故弄玄虛、自吹自擂 、總在賣毫無意義的關子,愛現又欲吐還休,堆砌專有名詞,卻難明重點者。經版主群採 多數決判定後,輕者首犯給予警告一次,免罰;嚴重者或二犯起水桶30日。 6.禁止發文或推文傳達或鼓勵任何負面行為,如自殺、犯罪等等,違者刪文劣退並水桶半 年。 7.發表文章未滿20字者,或是內容不符合本版討論有關之主題者,以S標記之,一日內未 改善者,以刪文處理。 8.不得逕自修改推文,欲修改者須由雙方當事人同意而為之。違者水桶一週處理。 9.使用者名稱與簽名檔視為本文處理;主帳號與分身帳號視為同一使用者處理,並加重刑 罰二倍。 10.為維護版面清淨,判決之相關討論,應在該判決文章下推文討論,或是站內信給版主 群陳述意見。檢舉之追溯期以30天為準,愈期不予受理。被裁罰者如誠心撰寫懺悔文,版 主群可視情況討論減刑,再犯則二倍處份。水桶期限到達後,請自行寄信通知版主群,經 核查予以解除水桶。 以上是我的政見,謝謝大家,希望版友多多踴躍參選,也希望認同我理念的版友能一齊參 選,讓Folklore版愈來愈成長茁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0.184.162.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lklore/M.1492842544.A.7A8.html

04/22 14:38, , 1F
04/22 14:38, 1F

04/22 14:39, , 2F
推,我這票給你了,算亮票嗎?
04/22 14:39, 2F
這些理念能落實的話,投別人來當版主也很好喔。

04/22 14:41, , 3F
推丹楓哥,第8點很重要!!
04/22 14:41, 3F
溫拿貓貓也來選八。

04/22 14:50, , 4F
不虧是丹大,政見都落落長,第4點張爸文不是ptt會自動處理
04/22 14:50, 4F
手動式的張爸文ptt不一定會自動處理,這要防範未然。

04/22 14:51, , 5F
第2點站內信,如果公佈一部份可以嗎?
04/22 14:51, 5F
一般來說是不行,這好像站規就有訂了,而版規不能凌駕站規之上,列出來也是因舊版規 就有這條。

04/22 14:55, , 6F
第五點會不會第一個捅到你自己?
04/22 14:55, 6F
當然不會,因為我認為我並沒有這樣,我寫的東西都力求詳實有根據。當然你也可以嘗試 選上版主,訂這樣的版歸,然後覺得我有,並與其他版主群認定後,桶我我沒話講。 但是常常亮自己有奏職卻語焉不詳者,這第五點確實是蠻危險的。

04/22 15:04, , 7F
其實自我吹噓十個人有十種見解,蠻容易不小心就中槍
04/22 15:04, 7F
本版我的看法裡面目前頂多只有一個人符合而已,自我吹噓是無妨,不合理就不OK。 這條還是從靈學版借來的,而靈學版有這條是為了要桶一個人,桶誰我就不說了。 要講一句話有很多種方式,好好的話好好講明明可以言之有物,別人看了也順心。何苦亂 鬧一通,製造一堆紛擾。

04/22 15:17, , 8F
先說丹楓你當版主請嚴格執行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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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15:17, , 9F
每天要巡版啊
04/22 15:17, 9F
八字都還沒一撇,會不會選上都不知道惹。不過我傾向接受大家檢舉,效率會更高。

04/22 15:25, , 10F
你回w的文是不是也違反自己的第一點版規?本版目前有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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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在檯面的也就w而已(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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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我不曉得,不是電器教主嗎?何況就算是w,版規3合理允許就事證提出的評論,只要符 合具體事實,舉證歷歷,這本來就要受版規保障的。沒有理由明明有問題卻不能講,縱容 不正當的版面使用者。如果我是版主,我不會用你這樣的方式來引用版規。陳述具體事實 進行討論,要被說是引戰挑釁,這已是不成比例原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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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可討論的範圍包羅萬象,將本板形塑成相關資訊的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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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15:40, , 13F
散中心在識時分流處置,有沒有這方面的看法與目標?
04/22 15:40, 13F
這是很大的工程,而且信仰的定義與範圍實在很難去介別,目前想法還是以儘量從寬處理 為主。

04/22 15:45, , 14F
在民俗信仰談事實未免好笑,除了看的見的,誰敢說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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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或知道的虛空中的東西就是對的?引經據典也不見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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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的,我想這也是現任版主幾乎不會管哪家說法的主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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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語焉不詳,這個版主群會判斷,是不是屬於事實,版主群也會儘量判斷。眼睛看的 見的東西很多都可以當作既存事實,至少犯了版規這大家都有眼睛看,不談事實要怎麼執 行板規?這個論點太誇張了,有人犯規了或是在版上鬧版,這個人人都有眼看,怎麼可以 說在這個版談事實很好笑,不談事實怎麼管理?

04/22 15:58, , 18F
我是不知道哪裡奇怪啦@@事實本來就很難斷定,語焉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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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見仁見智,這要怎麼斷定?
04/22 15:58, 19F
版規的執行就是版主群心中的一把尺,從寬從嚴各有解釋空間。精確討論最好拿具體例子 來作討論,只是空談理論的話,我也只能這樣回答。 事實不一定很難斷定,你不能一概而論,要嘛就舉例來討論,比如之前有人在這邊大鬧板 ,被D版主桶了,這種鬧版事實就算有見仁見智,但至少沒人有意見。當然對被桶者自己 而言,它可能有意見。主觀認定的東西,就是版主群多數決,這也是沒辦法之下的辦法。

04/22 16:00, , 20F
這是個從沒上Hot的板,「水至清則無魚」,管那麼嚴會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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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走吸引大家來逛的誘因啊?晨星大板主善心善念,不少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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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信仰本來就包羅萬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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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受不了前多板某位女板皇,這才造就Floklore成為第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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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16:00, , 24F
宗教板,有你參選協助晨星大板主繼往開來挑戰八卦板,是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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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的開始!期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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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傾向出發點以從寬包容,甚至也有懺悔與警告的制度,真的太過份才會以版規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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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斷e大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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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16:11, , 27F
只希望互相尊重,要噓等確認過發文者有虛假後再噓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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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2 則推文
還有 8 段內文
自創版以來,有哪一個版主不是以自己的認為來認為事情的?自人降生以來,有哪一個人 不是以自己的認為來認為事情的?這是沒有辦法之下的辦法。你如想實現理想,可以出來 競選版主,第一條政見就提,所有版規的裁定都以版友投票表決作處理,這樣也很好阿。 如果你能提出更高明周全的辦法,我投你一票。 乾脆說亂版的人都不是故意的,發廢文的人每個人都覺得自己發得超有意義,言之有物, 只是自己懷才不遇,不被理解,因此被認定是廢文好了。公眾事務不是能這樣亂搞的。 我增設第七條政見: 7.當選後,公投決議表決此議題: 是否當版主群判決如引起重大爭議,一定版友數量附議後,舉行公投決議。 如此議題經表決後通過,則再表決討論制定其細則。

04/22 17:40, , 50F
果然跟鄉民認真就輸了
04/22 17:40, 50F
版上會亂,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有些人沒事在挑起事端,講話發論又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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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的第一順位還是拿貓,拿貓不選就丹大,OK的... 丹大好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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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17:45, , 52F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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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18:18, , 53F
重大爭議就向上申訴了,誰還等你投票
04/22 18:18, 53F
向上申訴還不一定會成功,這是版規解釋的問題。投票是為了嚴寬尺度,大家如要覺得從 嚴為宜,那就從嚴,從寬為宜,那就從寬。一旦有多數人覺得不太該這樣判,這是提供另 一個選擇。

04/22 18:43, , 5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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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19:49, , 55F
突然想到,當初二樓事件,你也是直接向上申訴的
04/22 19:49, 55F
比如舉你這句話當例子,我很確定你搞錯了。像這種自己搞錯又不願查證的發言,多半就 是版上的亂源之一,版主群如以版規第一條桶你,理由是指控不實且引起事端。你認為這 樣判實在太重了,才一句話就要被桶。結果你去申訴,小組長認為根本沒有你講的事,舉 錯誤的事例來興事,符合版規第一條論處,維持原判。 但是版上大家都覺得,這樣判真的太重了,所以大家附議投票認為不該如此,至少還有一 條生路,這也能讓版主不要作出太違逆民意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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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做板主可是很煩事喔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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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00:49, , 5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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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02:44, , 5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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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04:12, , 59F
推多元尊重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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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08:39, , 60F
多元尊重與包容,亮票+1
04/23 08:39, 6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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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性,又能禁掉不合理的吹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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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13:05, , 62F
您師妹還會回來嗎?
04/23 13:05, 62F
我自己私心希望她在正業上多多紮實努力,基礎穩固後再到網上四處遊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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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眾人要求派我來跟候選人丹楓大要競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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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16:40, , 65F
以上是範例!請照著拍一張(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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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mgur.com/yitcYNR
這不是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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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規辣~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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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楓就長這樣,也照範例pose了。抱歉長得難看傷眼 ※ 編輯: ga037588 (50.184.162.26), 04/23/2017 16: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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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沒福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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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拿哥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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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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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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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過份,我鼓起勇氣要的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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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照片還是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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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考慮一下版友的福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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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 21:35, , 77F
就丹楓大的專業知識足以擔任版主 這點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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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第五點是當然是必要,事情要講就講清楚,在那裏釣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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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的好像很強的樣子但是其實又講不出個學理邏輯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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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像某大堅持洗版的話,建議要求提供說明及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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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無法以合理的邏輯說明 舉證,則水桶個小短期(ex: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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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5:51, , 82F
支持,推推
04/30 15:51, 82F
文章代碼(AID): #1O-lWmUe (Folkl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