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團] 陪釣蝦,即贈蝦。

看板FishShrimp作者 (雙木十三)時間14年前 (2011/05/16 00:34),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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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aichungBun 看板 #1Dq01J15 ] 作者: tp61qup3u833 (雙木十三) 看板: TaichungBun 標題: [揪團] 陪釣蝦,即贈蝦。 時間: Mon May 16 00:33:18 2011 活動主題:釣蝦&吃蝦(想喝的不反對) 集合地點:東明釣蝦場(台中市梅川東路5段128號) 活動時間:100.05.16 02:00am 至100.05.16 05:00am 目前人數:1 報名方式:站內信、水球 或者 種花電話0933-431-332 (十三) 最晚等到一點二十分。 =========================================================================== 好久沒有來po文說要釣蝦了!!!! 真開心今天有這個閒功夫。 因為在下有閃光了,這對在下來說可真是『驚天地,泣鬼神』啊.... 想必~~~~在天上的外婆知道了,也會摸摸我的頭,稱讚一番吧。 已經和閃光報備過了,可以夜釣,明天早上再去載她上班,還要順便買阿寶。 §§『在下只是不想一個人孤單的釣蝦,找個人陪在下一起分享中蝦的喜悅    以及賞標時候的空閒時間有人可以陪在下聊聊天。』 如果沒有人打算一起去的話,在下也會考慮爬枕頭山。 ◎◎重點:您不需要很會釣,您只需要陪在下聊天。如果會釣,那就更好!!      達成條件者,在釣蝦時間到時,會給予三小時所有的收獲。      在下手邊上有冷凍過後的蝦子,也可以併帶去,讓您先行品嘗。                                            以上。 --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酒後駕車,害人害己,請勿酒駕。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酒駕肇事,最高罰款十五萬元,請看好你的荷包。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 ※ 編輯: tp61qup3u833 來自: 122.118.187.80 (05/16 00:36)

05/16 08:34, , 1F
超棒的>"< 恭喜 爆台中QQ
05/16 08:34, 1F

05/16 10:01, , 2F
推..真好
05/16 10:01, 2F
文章代碼(AID): #1Dq02bwf (FishShri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