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消聞] 救醉漢 女消防員遭掐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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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9(9推 0噓 17→)留言2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wantu (~放開那個女孩~)時間16年前 (2009/06/03 14:0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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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子杯杯也有會玩法律的. 大家注意這裡的法律用語是. "非管束不能ooxx". 比較老練的條子杯杯都會說:. 他又沒有生命危險/自殺意圖/暴力行為 不用(能)管束啦. 菜鳥EMT只能乖乖把人搬上車. 被警察"學長"吃得死死的. 基於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十六條第一款. 只有"酒醉 ". 且"非管束不能救護

推噓2(2推 0噓 8→)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ntibody27 (揪咪^.<)時間16年前 (2009/06/03 10:5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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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點我覺得挺奇怪的. 事情發生的當下. 前面的學長怎麼沒有立即停車協助女隊員呢??. 雖說男女平等是沒錯. 但是工作上彼此互相cover一下是應該的吧. 酒醉的無賴沒有馬上送醫我想也是死不了啦. 乾脆停車靠邊call警察前來管束上銬. 現行犯阿 何必客氣. 送醫浪費醫療資源而已. 話說我們公司之前
(還有427個字)

推噓3(3推 0噓 6→)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huhao83 (不想改變)時間16年前 (2009/06/02 23: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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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這個副局長講的話很不爽,如果以後女隊員就專職開車..... 那是不是女隊員的薪資要減少,已經不用進火場了(有的分隊還沒有深夜勤). 現在救護還專職開車=.=. 那剛下來的怎麼辦,連開車都不會...... 如果台中縣這麼搞,相信下一個新聞是『新手女消防員,開救護車車禍』. 希望不要影響到北海. P

推噓1(1推 0噓 6→)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ugenelu (我不是波麗士大人啦)時間16年前 (2009/06/02 13:0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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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既然在車裡,幹嘛不把牠綁起來以後插管「治療」?. 還是用氣管切開術?. 這樣好像太明顯,. 不然就請駕駛急煞車一下,然後就沒抓好,手肘不小心撞到__,. 犯嫌自然就「縮」回去了.... 這種人借酒裝瘋,醉糊塗了還這麼神準地抓到?. 以前都講「消防警察」,. 消防不也是從警察相關院校畢業

推噓3(3推 0噓 14→)留言1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ing740719 (最近很衰唷)時間16年前 (2009/06/02 12:3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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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也要怪我們消防隊員不懂自己的權益.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十九條 (得為管束之情形). 警察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管束:. 一、"瘋狂或酒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 或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 二、意圖自殺,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 三、暴行或鬥毆,非管束不能預防其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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