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聞]緊急醫療 衛生局應扛重責(楊永年)

看板FiremanLife作者 (徐*小奉)時間11年前 (2012/12/11 13:01), 編輯推噓7(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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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12/11 新聞出處:http://ppt.cc/~gmx 日昨新竹司馬庫斯發生重大車禍,造成13人死亡的慘劇。關於這次車禍,我們(政府與社 會)應該好好檢討並予改善,內容應包括山區交通(行車)安全、車輛與維修、駕駛與路 況熟悉,以及緊急救災與醫療等議題。以這次災難為例,雖然山區偏遠,但從過去幾次大 型災難,特別是從緊急醫療體系分析,地方政府(特別是衛生局),應擔負更大的責任。 主要理由有四: 第一,緊急救護分工模糊:目前緊急救護的分工主要在消防局,理論上消防局專業分工主 要在救災、不在緊急救護,更不在緊急醫療。但近年來,消防署(局)為提升「服務品質 」;積極強化、推動與深化緊急救護業務,並希望進一步發展「高級救護員」。 不過,這既造成消防人力進行緊急救護限制,也讓消防局承擔部分「緊急救護或緊急醫療 」的責任與業務,無形中又承擔了緊急醫療資源運作的龐大任務。 第二,衛生局無緊急應變中心或機制:由於衛生局沒有像消防局般, 設有緊急應變通訊或資訊系統(如119緊急通訊系統);也沒有像消防局般, 設有24小時值班人員,隨時待命進行緊急醫療應變。使得衛生局無法或難以在緊急災難時 ,發揮動員緊急醫療的功能。而因消防局有「現成」的人力與設備, 自然就把這項「繁重任務」交給消防局。當然,這並不表示衛生局應該成立緊急應變中心 ,而是要和消防局緊密合作與連結。 第三,衛生局未與應變中心緊密結合:由於諸多因素,目前衛生局和已制度化的緊急災害 應變中心結合有限。事實上,衛生局擁有或掌控的「醫療資源」遠遠超過消防局。除了轄 區所有醫療院所都受其規範,很多縣市都有醫療院所,甚至遍布各角落衛生所,也都由衛 生局所管轄,縣市政府衛生局本身沒有像消防局「外勤人員」機制;所謂緊急「醫療」, 自然就推給消防局。 就筆者了解,關於大型災難,衛生局有被告知重要或重大訊息,但長期以來,缺乏與災難 現場或第一線救災、救護、醫療人員的連結,而這其實也是衛生局未與應變中心緊密結合 的明證。 第四,衛生局官員應進駐前進指揮所:從過去幾次大型災難,通常消防人員會最先抵達災 害現場;也都有「緊急醫療」責任醫院急診部主管會在災難現場協助,但經常「獨缺」衛 生局官員。問題是,急診醫師的專長在緊急醫療,不在醫療體系組織動員,但這是衛生局 的責任,所以衛生局官員應進駐前進指揮所。 但問題除了衛生局官員經常不會到災難現場,若災難現場同時出現消防局與衛生局官員, 誰應該擔任指揮官?合理的作法是,縣長、副縣長、秘書長,或者災害防救辦公室主任, 應該扮演指揮官的角色;或者這些具有協調權力與責任的官員到場,指揮權或分工整合的 問題,立即解決。 由於目前制度的限制,讓縣市政府衛生局,沒辦法盡到「緊急醫療」的責任。若長期以往 ,不利我大型災難或傷重病患現場的緊急醫療或救護工作。面對這樣問題,主管的衛生署 ,有責任出面進行協調整合,讓緊急醫療體系能發揮應有的功能。 作者為成功大學政治系教授兼科技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73.83 shecareful:轉錄至看板 EMS 12/11 13:01

12/11 17:51, , 1F
體制面沒人看,媒體面眾人知,台灣救護體制~怪哉!
12/11 17:51, 1F

12/11 19:04, , 2F
衛生局...政府機關尸餐宿位的代表
12/11 19:04, 2F

12/12 00:18, , 3F
我所知道的衛生單位是準時五點半下班
12/12 00:18, 3F

12/12 01:03, , 4F
我們還遇過送psy,等他一小時後來電表示人力不足!正好
12/12 01:03, 4F

12/12 01:04, , 5F
X17:30一秒不差
12/12 01:04, 5F

12/12 07:43, , 6F
真的沒在現場看過什麼衛生局的官員
12/12 07:43, 6F

12/12 10:16, , 7F
給作者個讚!但我深信這只是曇花一現,台灣人健忘阿
12/12 10:16, 7F

12/12 13:11, , 8F
有多少人知道,看到了會有多少人記得
12/12 13:11, 8F

12/15 18:13, , 9F
完全同意,但有更改法令,改變體制的可能嗎?
12/15 18:13, 9F

12/15 19:45, , 10F
一句人力不足就打死你了
12/15 19:45,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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