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Re: [爆卦] 高雄市消防衣採購案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E5wTMkL ]
作者: AndersonTsia (Univ. of Delaware)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 高雄市消防衣採購案
時間: Sat Jul 9 08:56:50 2011
很多網友來信說想要知道後續,
也有很多網友給了我一些建設性的建議,
在這裡先謝謝大家。
po出這些事,並不是想博新聞版面什麼的,
而是最近幾個月都在搞同一件事,
昨天,開完採購爭議協調會,
開這個會是要廠商付錢的,付了三萬塊,
卻什麼也沒協調出來,
消防局方面沒有絲毫讓步的可能,很堅持。
原文也說了,這件事到頭來還是得靠我們自己,
來八掛板純粹只是想抒發一下心情罷了。
下一步,應該是要到有仲裁能力的地方法院了吧,
真理越辯越明,相信法院會給我們一個公道。
---------------------
有網友提到,規格裡應該是有提到「衰退率須小於10%」這些字,
的確有,但它敘述的方式讓我們產生誤解,
所以我們理解的規格,跟消防局想要的是不同的,
才會造成爭議。
規格原文為
「拉抗強度須大於540牛頓,加熱後的拉抗強度衰退率須小於10%」
EN469要求的是450/450,
安全性的東西,其安全值的規定都是一個絕對數值,而非「比較數值」,
講白點,就是要大於 xxx 牛頓,
這個就叫安全。
其他縣市的標案,如果預算較多,想要買防護等級高一點的消防衣,
很簡單,就提高這個規格的要求就行了,
也就是說,EN469要求的最低標準是450/450,
規格裡就把數字提高。
舉消防署的規格為例,他的規格是 1000/800,
測試報告出來的數值,大於1000/800就算過關,
很單純的邏輯。
而高雄市的規格,出來的是540/10%,
規格原文中間以逗點相連,
因此,我們把它理解成,10%這個數值跟540是有關係的,
也就是規格要求是 540/486。
如果把它變成一個數學題目:
拉抗強度須大於540牛頓,加熱後的拉抗強度衰退率須小於10%,
請問,加熱後的拉抗強度,可接受的最小值為何?
答案就是486牛頓。
因為,EN469的規定就是要超過某個最小值,就算合格,
其他縣市的標案規格也是如此,
所以,我們當初看到540/10%,覺得這個規格真是太簡單了,
哪裡知道我們想的,跟消防局想的計算方式是不一樣的。
投標的時候,我們完全不知道他們的計算方式,
當然業務沒去問,這是我們的疏忽。
一直到驗收時,我們看到承辦人員在那邊計算,
才嚇一跳,驗收當場我們就提出,
「你的計算方式跟我們理解的不一樣耶,我們理解的是540的10%.....」
承辦人員回說,先不管,抽樣送測再說。
最後,測試出來的報告是 1600/1000。
講那麼詳細,是要各位了解時間發生的順序,
有人說一定是我們驗收不過,才在那邊硬凹,
其實並不是。
我們一直到驗收時,才知道原來是要這兩個數字互相比較,
而這種比較方式是完全前無古人的作法,
國際標準當中從來沒這樣比較,
高雄市消防局是首創,
我想不到用什麼詞來形容,
天外飛來一筆嗎?
-----------------
也許有人還是覺得這是我們廠商的錯,
自己沒看清楚規格,事後才來怪東怪西,
ok,每個人都可以主張自己的意見,
不意外,因為你的意見跟消防局那些人的意見是一樣的,
把責任推到我們身上,是我們瞎了眼自己的疏忽。
但是,消防局自創規格,
又沒詳細說明衰退率的正確計算方式,(<---原來10%跟540是無關的啊~~~~~~)
一個歐盟標準中完全沒出現過的字,
沒有定義、沒有公式,
這種規格的制定是否也有瑕疵。
既然雙方都可能有錯,
為何不能各退一步呢?
昨天那個花了我們三萬塊的協調會,
消防局方面毫不退讓,堅持退貨,
拜託,364套背後印了「高雄市消防局」的衣服,
你要我去賣給誰啊?
而且,它明明就是超過標準很多,
絕對是合格安全的消防衣,
為什麼寧願放在倉庫中,
然後重覆地花時間吵這些無意義的事。
之前我們也提出減價驗收,
我們的確有疏忽,那麼我們付出一些代價,ok,
高雄市方面的回答又更扯了,
「那貨款就全部扣掉,當成送我們的。」
現在是怎樣,
免費贈送你們就覺得是安全可用,
要錢的就覺得是爛貨,安全堪慮?
一定要吃人夠夠到這種程度嗎?
--------------------
現在來說一下紡織的技術面,
也希望有學紡織的,可以指教一下,
這個衰退率10%以下的布到底要怎麼做?
拉抗強度,跟纖維的強度有關。
高強度防火纖維,價格非常昂貴,
加得越多,布的強度越強,
成本也越高。
我們可以藉由配方的調整,
來加強布的拉抗強度,
比方說,交高雄市的布現在是 1600 (加熱前,原布的強度)
我們可以做到2000牛頓,
你要3000我們也做得到。
但是加熱後,布的結構、組織都會產生變化,
在實際面上,無法去控制它的衰退率,
只能說,強度增加了,那加熱後的強度也會隨之增加。
控制衰退率,基本上是毫無意義的。
如果有兩套消防衣,
一套600/550,另一套1600/1000,
依照EN469的精神,
哪一套比較好?哪一套的防護力比較強?
你的答案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高雄市一定是選600/550的啦!
另一套他們不敢穿~~~~
------------------
還有,這跟花媽無關啦!
市政府裡也是有很多很好、非常親切的公務員,
包括消防局也是一樣。
做生意,最重要的是和氣生財,
他們是我們的客戶,
其實我們一點都不想跟客戶發生衝突。
只不過,這件事實在是拖太久了,
昨天又協調失敗,實在讓我很灰心,
有感而發吧,才會寫下這些。
這種小事用不著上新聞版面,
只能自己繼續努力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50.39.94
推
07/09 08:59,
07/09 08:59
推
07/09 09:01,
07/09 09:01
推
07/09 09:02,
07/09 09:02
→
07/09 09:02,
07/09 09:02
推
07/09 09:11,
07/09 09:11
→
07/09 09:11,
07/09 09:11
→
07/09 09:12,
07/09 09:12
→
07/09 09:12,
07/09 09:12
→
07/09 09:13,
07/09 09:13
→
07/09 09:14,
07/09 09:14
→
07/09 09:14,
07/09 09:14
→
07/09 09:15,
07/09 09:15
→
07/09 09:15,
07/09 09:15
→
07/09 09:15,
07/09 09:15
→
07/09 09:17,
07/09 09:17
噓
07/09 09:24,
07/09 09:24
→
07/09 09:24,
07/09 09:24
→
07/09 09:25,
07/09 09:25
推
07/09 09:26,
07/09 09:26
噓
07/09 09:38,
07/09 09:38
推
07/09 09:38,
07/09 09:38
→
07/09 09:38,
07/09 09:38
推
07/09 09:40,
07/09 09:40
噓
07/09 09:41,
07/09 09:41
推
07/09 09:42,
07/09 09:42
推
07/09 09:44,
07/09 09:44
→
07/09 09:45,
07/09 09:45
→
07/09 09:46,
07/09 09:46
→
07/09 09:47,
07/09 09:47
→
07/09 09:48,
07/09 09:48
感謝指教!
依據採購法,是有解的,就是減價收受,
承辦人不會因此去坐牢,
減價的案例太多了,哪一個不是因為規格不符合而被要求減價?
減價收受的大原則是,你所交的貨品是符合國際標準的,
但不符合契約中要求的特殊規格。
比方說,上面有說明有的地方預算多,想買較好的消防衣,
訂了1000/800這樣的規格,
假設測出來是900/700,不符契約規定,但是超過450/450的EN469規範,
仍然是一件合格的消防衣,
這種情況才符合減價驗收的條件。
若是測出來是400/300,這種就直接退貨了,因為根本不合格,
這種產品減價驗收的話,承辦人才會被抓去坐牢。
※ 編輯: AndersonTsia 來自: 123.50.39.94 (07/09 10:08)
→
07/09 09:58,
07/09 09:58
推
07/09 10:12,
07/09 10:12
→
07/09 10:13,
07/09 10:13
→
07/09 10:13,
07/09 10:13
→
07/09 10:14,
07/09 10:14
→
07/09 10:15,
07/09 10:15
→
07/09 10:16,
07/09 10:16
→
07/09 10:17,
07/09 10:17
→
07/09 10:18,
07/09 10:18
→
07/09 10:18,
07/09 10:18
→
07/09 10:19,
07/09 10:19
→
07/09 10:20,
07/09 10:20
→
07/09 10:21,
07/09 10:21
→
07/09 11:22,
07/09 11:22
→
07/09 11:23,
07/09 11:23
推
07/09 11:34,
07/09 11:34
→
07/09 11:35,
07/09 11:35
→
07/09 11:46,
07/09 11:46
→
07/09 11:58,
07/09 11:58
→
07/09 11:58,
07/09 11:58
推
07/09 11:59,
07/09 11:59
→
07/09 12:00,
07/09 12:00
→
07/09 12:00,
07/09 12:00
→
07/09 12:02,
07/09 12:02
噓
07/09 12:38,
07/09 12:38
噓
07/09 17:45,
07/09 17:45
→
07/09 17:46,
07/09 17:46
噓
07/09 20:54,
07/09 20:54
→
07/09 20:54,
07/09 20:54
→
07/09 20:55,
07/09 20:5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3.142.105.223
噓
07/10 09:04, , 1F
07/10 09:04, 1F
推
07/10 10:36, , 2F
07/10 10:36, 2F
→
07/10 23:24, , 3F
07/10 23:24, 3F
→
07/12 08:42, , 4F
07/12 08:42, 4F
推
07/12 20:40, , 5F
07/12 20:40, 5F
→
07/14 21:34, , 6F
07/14 21:34, 6F
推
12/12 14:36, , 7F
12/12 14:36, 7F
→
12/12 14:38, , 8F
12/12 14:38, 8F
→
12/12 14:38, , 9F
12/12 14:38, 9F
→
12/12 14:40, , 10F
12/12 14:40, 10F
→
12/12 14:40, , 11F
12/12 14:40, 11F
→
12/12 14:41, , 12F
12/12 14:41, 12F
→
12/12 14:42, , 13F
12/12 14:42, 13F
→
12/12 14:43, , 14F
12/12 14:43, 14F
→
12/12 14:43, , 15F
12/12 14:43, 15F
→
12/12 14:44, , 16F
12/12 14:44, 16F
→
12/12 14:45, , 17F
12/12 14:45, 17F
→
12/12 14:48, , 18F
12/12 14:48, 18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