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聞] 救護車搶快 客運沒讓 全判刑

看板FiremanLife作者 (成敗論英雄)時間14年前 (2009/12/20 14:05),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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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2/20 新聞出處: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20/78/1xa1s.html 救護車時速飆到100公里趕著救人,卻在路口直撞龜速老公車, 救人不成反造成2死,救護車司機指公車沒禮讓他,公車司機則怪罪車內學生太吵, 沒聽到警笛,屏東地院依業務過失致死,各判2名司機1年、1年2月。 一場車禍 2條人命? 判決內容指出,96年7月間,88歲利姓老翁轉院,醫院派救護車載患者及家屬、護士陪同, 劉姓司機沿途鳴警笛並閃警示燈,時速約100公里,途經屏東縣鹽埔鄉一外環岔路口, 與垂直車道上駛來的客運公車擦撞,利姓老翁、公車上葉姓乘客傷重送醫, 利翁4天後不治,葉也四肢癱瘓、麻痺性腸阻塞,2年後不治,2名司機都被起訴。 2司機堅持沒闖紅燈 庭訊時,劉某表示當時距公車約100公尺,救護車時速100公里,以為公車會禮讓救護車, 不料,公車卻直接開過來,緊急煞車已來不及,車頭攔腰撞上公車; 高姓公車司機辯稱大樓擋住救護車視線,車內學生太吵沒聽到救護車鳴笛, 兩車都堅持沒闖紅燈,高願賠償160萬元,家屬不接受,搶著救人的劉某更拒絕理賠。 劉某強調,當時警笛大作、警示燈也閃不停,救護病患執行緊急任務,依法就有優先權, 「我以為對方會禮讓我停在中線」,卻直接開過來,發現時已煞車不及撞上。 高某也有話說,指當時肇事路段限速50公里,他僅開60公里,強調自己沒有闖紅燈, 認為救護車太快、學生太吵、大樓太高,才是奪走2命車禍的主因, 並向法官聲請現場模擬,但法官認為已無法還原現場,駁回被告請求。 救人也應注意路況 法官認為,救護車即使救人,也應注意車前狀況,因此2名司機都被判有罪。 不過,葉癱瘓2年後因大腸破裂及敗血性休克死亡,法官認為應與車禍無直接因果關係, 此部分僅認定業務過失傷害,依告訴乃論罪論處,由於肇事的2名司機都未和解賠償, 死者的家屬認為判刑太輕,不排除提起上訴。 ------------------------------------------------------------------ 跟消聞扯上一點邊~ 改成救護車司機改成消防員 可能就是 這款消防員的標題殺人了 大家出勤小心~ 善用道路優先權 沒有絕對路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80.62

12/21 01:28, , 1F
兩年後死亡也要怪在消防員身上?這樣的話誰敢出車禍?
12/21 01:28, 1F

12/21 01:34, , 2F
但是葉姓乘客車禍後有癱瘓 這點就可能被判過失了吧!???
12/21 01:34, 2F

12/21 21:45, , 3F
好想用周星馳的話~~我打他兩拳 幾十年後死掉也算我的嗎
12/21 21:45, 3F

12/21 22:31, , 4F
法官已經認為葉2年後死亡與車禍無直接因果關係了啊1!
12/21 22:31, 4F
文章代碼(AID): #1BBRwTkv (Fireman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