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聞] 案例討論-香港小巴車禍 3死14傷
前天發生的事情
影片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art_main.php?iss_id=20090726&sec_id=6996647&art_id=13028249
東方日報頭條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090726/00174_001.html
我覺得這件case有兩個地方很值得討論
1.在有人受困駕駛座的情況下,消防人員發現駕駛座有火苗,
車裝高壓管與二氧化碳滅火器幾乎同一時間到達現場可供使用,
搶救上以何者為佳?為什麼?
2.17名患者的車禍現場,檢傷分類應如何為之?
許多患者離開小巴時身上均未掛傷票(香港的傷票是掛脖子),
本案中現場作業方式可有精進空間?
這篇文章其實有po在其他版 不過為了避免傷到海外其他單位的觀感
我把自己一點愚見發在這理 請各位學長不吝指正
1.同一時間若只能二選一選的話我會用高壓管射水,理由有四:
一、起火的駕駛座(香港駕駛在右邊,引擎則在駕駛座左後方)為儀表板與座椅
多為A類材質,水的滅火效能會比CO2或乾粉好
二、用水滅火視野會好一點點
三、高壓管可以噴很久
四、將CO2打進大量傷患受困的車內.....
我不知道會不會真的有害 但相較於射水應該是比較不好
2.救護方面,若以患者癒後為出發點,檢傷當然是即時為之
現場會出現病人不斷喊痛,消防人員還七手八腳把他抬出來檢傷的畫面 令人費解
不即時檢傷怎麼知道誰要先抬誰要後抬呢?
大量傷患事件現場是不用做什麼複雜處置沒錯
但現場人手這麼多(他們一個分隊每天上班約30人)
紅色黃色分離開以後 派人進車內為紅色患者上個頸圈什麼的應該是可以辦到的事情。
在後續影片及圖片中可以看到其實有些人也是被救護處置後才下車的
既然可以給攜帶氧 至少用長背板把傷者從窗口搬出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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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救護技術員***
http://www.wretch.cc/blog/ida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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