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強制客戶更新資料惹議金管會下令台銀立即

看板Finance作者 (Andante Cantabile)時間7年前 (2019/01/01 22:19), 7年前編輯推噓25(25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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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結論: 政府/主管機關應作為而不作為,造成民間浪費了五倍到十倍以上的人力物力, 而且成效不彰。既然防制洗錢那麼重要,那應該另外成立一家機構專門負責處 理相關的資料運用及交換,避免各家金融機構無止盡的重複作業,而且資料品 質與正確性良莠不齊。 文章很長,懶得看的可以跳到最後看懶人包。 先從新聞所提到的,個人資料更新開始。 問題:一個人如果在不同的五家銀行開戶,是否要五家都去跑更新資料的程序? 答案:沒錯,各自銀行資料庫是獨立的,如果有十家,就要跑十次。如果沒全 部更新,某些銀行必須依照規定,暫停帳戶的自動化服務,甚至暫禁整個帳戶。 依照現行的制度,懲罰了時間上無法完全配合的客戶、第一線執行的行員,而最 後洗錢防制及盡職調查的目的也沒做到,連最新資料都拿不到,怎麼寫報告? 現在主管機關訂了最新的客戶必要留存資料項目,也就是現在跟金融機構往來, 那些資料是必須要提供的,至於以前就開戶而沒留存的,則必須要更新資料。 既然如此,為何不讓第三方來整合這些資訊?讓這些必要欄位,經由金融機構 更新後上傳至中介資料處裡的第三方,然後再將資料下傳至其他金融機構進行 更新。這樣一來,客戶只需到自己往來的其中一家銀行辦理即可。這類資料的 處理與交換,以現在台灣的資通訊科技,很困難嗎? 一定會有人想到個資運用的問題,那也能夠解決,就是讓「民眾自己選擇」要 不要讓那些基本資料在金融機構間交換。願意加入的,就請他簽「配合辦理洗 錢防制法之金融機構基本資料交換運用同意書」(這是我依照官方命名邏輯自己 暫稱的同意書名稱,覺得實際名稱可能更長),這樣一來,以後在任何一家金融 機構更新資料(僅限主管機關要求的某些必要欄位),其他金融機構也會藉由資 訊交換而更新。至於不願意加入的,那就讓客戶自己一家一家去跑更新,不強求。 接下來,關於公司戶的實質受益人認定 一般公司同時跟三到五間銀行往來,是很稀鬆平常的事,然而每到一間金融機 構辦事情,同樣的東西又要徵提、又要認定。不只民眾覺得麻煩,經辦也很害 怕阿,怕漏東漏西少蓋章,更別提有時候用紙改版、新增欄位之類的,幾乎一 模一樣的東西又要重簽一次。然後盡職調查發現資料不夠新,又要請客戶再簽 一次。這樣的情節,在五家銀行同時上演,一家徵提個兩、三次,五家就至少 要做個十到十五次一樣的事情,這樣的人力浪費,政府/主管機關/金融機構高 層真的要視而不見嗎? 我的建議是,直接設立一個法人機構,由該機構依照文件來認定實質受益人及 高階管理人,並於認定後發給有實質受益人資料、日期及流水號的證明文件, 接著一樣「讓客戶自己選擇」,若願意讓該資料在金融機構間交換的,就在填 寫同意書之後,該機構就將資料上傳到「配合辦理洗錢防制法之金融機構法人 基本資料交換運用資料庫」(暫稱)。如果不願意交換運用的,那就讓客戶帶著 這個證明文件自己去跑其他銀行,至少也省事很多。 由於法人的股權結構,可以非常複雜,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及政治性團體的董 理監事成員,可以非常難搞或大牌,偏偏越複雜、越難搞、越大牌的,通常都 是洗錢高風險族群,所以我主張這方面的資料徵提及認定,應該交給一家專業 的獨立法人機構,而不是各家銀行的小櫃員,我就暫稱這家機構為「財團法人 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聯合金融機構資料處理交換中心」。 這家機構的員工,除了資料徵提認定須具備專業以外,在「被罵」的技能方面, 也絕對要特別上課受訓,因為在被罵的情況下,要能保持不被客訴而且拿到資 料順利建檔,絕對是值得寫上履歷的專業能力,甚至是一門藝術。我也建議這 機構可以設立一個部門,叫做情緒宣洩課(每個課員對外的職稱都是經理,這很 重要),客戶要罵,就罵他們。 懶人包: 1.政府/主管機關應作為而不作為,你們真的想做好洗錢防制嗎? 2.應設立「財團法人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聯合金融機構資料處理交換中心」(暫稱) 3.個人戶,填寫同意書後,部分基本資料在金融機構間交換資料建檔,一家 更新等於全部更新。 4.法人戶,實質受益人/高階管理人由「財團法人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聯合金 融機構資料處理交換中心」認定並發給證明文件,可於簽署同意書後於金融 機構間交換建檔。 5.如果成立的話,一定要設立「情緒宣洩課」讓客戶有人可罵,大禹治水告訴 我們,築堤圍堵是沒有用的,要適度的宣洩才能與水共存。 -- 這一兩年真的被洗錢防制法搞到爆炸,客戶爆炸,我們被炸=.= 我想試著拉一個雙北櫃員line群組,效法大禹治水,宣洩苦水,看看開不開得起來。 雙北,是因為地區相近,彼此也許比較有交集(搞不好分行就在隔壁或對面) 櫃員,是因為業務性質相近,吐的苦水比較有共鳴。 我做了google表單來統計,有意願加入群組的就先填表單吧!(有開成的話人數會控管) https://goo.gl/forms/nwQbigDhxxt1gKH5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101.2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inance/M.1546352346.A.9C0.html ※ 編輯: Janius (1.162.101.218), 01/01/2019 22:20:35

01/01 22:27, 7年前 , 1F
銀行各家內規 又稍為加油添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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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2:28, 7年前 , 2F
銀行要先做好把關 大數據人員分析 領乾薪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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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2:29, 7年前 , 3F
可憐的是基層 無腦的是高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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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2:34, 7年前 , 4F
你講的就開放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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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看過英國有類似的作法,剛剛查了一下是叫開放銀行沒錯,只是目的不一樣, 希望主管機關至少能夠讓洗錢防制所需必備資料能夠共通,無法期待更多。 ※ 編輯: Janius (1.162.101.218), 01/01/2019 22:41:37

01/01 23:03, 7年前 , 5F
很有建設性的一篇。我也曾想過,但覺得以鬼島政府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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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執行速度加上那些所謂潛在高風險的客戶群通常有非比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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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的政商關係,對於這樣的方法似乎不曉得何時能實現。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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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說誇張一點,因為每間銀行員素質及總行教育程度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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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間公司可能在不同銀行他的實質受益人及高階管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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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可能不同。交由專業機構確實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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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3:07, 7年前 , 11F
福利熊:我聽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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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死的是分行基層 沒人在乎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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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3:10, 7年前 , 13F
推一個,說的很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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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3:13, 7年前 , 14F
現行看起來讓聯徵中心做最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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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3:13, 7年前 , 15F
可以直接上線 不用成立新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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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說起來,我也覺得聯徵中心蠻適合的, 但他們交換資訊的處理,最好能用新的系統架構,要能應付未來可能推行的開放銀行。

01/01 23:37, 7年前 , 16F
聯徵最適合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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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0:05, 7年前 , 17F
優質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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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0:05, 7年前 , 18F
完全同意,你的想法我也想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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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0:07, 7年前 , 19F
金融版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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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0:12, 7年前 , 20F
何不直接強化聯徵中心的角色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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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0:14, 7年前 , 21F
作法不錯 但政府機關處理事情的態度你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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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0:14, 7年前 ,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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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anius (1.162.101.218), 01/02/2019 00:22:17

01/02 00:19, 7年前 , 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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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0:48, 7年前 , 24F
你知道洗錢防制的精神是RBA嘛?雖然很多國銀懂的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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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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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0:51, 7年前 , 2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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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0:52, 7年前 , 27F
各個銀行針對洗錢的規範應該是建立在各自的風險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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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這也包含各行庫對客戶的kyc,而不是各間行庫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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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把kyc的工作外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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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1:22, 7年前 , 30F
之前有相關新聞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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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2:41, 7年前 , 31F
風險基礎法就是個定義模糊的狗屁東西,根本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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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6:52, 7年前 , 32F
聯徵超適合這個角色 又可以收費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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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7:48, 7年前 , 33F
風險基礎法真的是很害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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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8:16, 7年前 , 34F
政治人物一堆廢材,一點都不期待能有何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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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8:25, 7年前 , 35F
本來就是政府該做的事!該整合不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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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1:09, 7年前 , 36F
問題是客戶在每家銀行的留存印鑑不同,且各行判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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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1:10, 7年前 , 37F
的標準也不一,聯徵能幫的有限,先廢除無意義的印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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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2:02, 7年前 , 38F
是對人又不是對帳號,關印鑑什麼事,應兩者其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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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8:16, 7年前 , 39F
有中央處理機制給推,但以目前老闆們想省錢的態度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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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8:16, 7年前 , 40F
覺得案子會胎死腹中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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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9:22, 7年前 , 41F
主管機關就負責出一張嘴跟罰錢 怎麼會有可以做事的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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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9:26, 7年前 , 42F
Good id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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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0:05, 7年前 , 43F
聯徵現在信用資料記憶中就有申請時上傳的公司職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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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0:05, 7年前 , 44F
,其實下載交換就做完一大批了,只是又會很假的講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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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0:05, 7年前 , 45F
資法而跟目前資料的正確性也有相當程度的問題,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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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0:05, 7年前 , 46F
嘿,政風與稽核單位最喜歡這個了,不用下來做,抓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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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0:05, 7年前 , 47F
失又是一把,而公司部分就無解了,每個大公司都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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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0:05, 7年前 , 48F
計師算算比例調一調根本就無法抓到真的實質股東,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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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0:05, 7年前 , 49F
憶中好像也有被國外寫本國無行為能力的股東(根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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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0:05, 7年前 , 50F
歲自耕農的翻版)太多但本國法院好像也認定這個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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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0:05, 7年前 , 51F
,根本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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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0:28, 7年前 , 5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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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1:19, 7年前 , 53F
新加坡有做過,叫My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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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2:29, 7年前 , 54F
歐洲現在已經用法規規定銀行必須開放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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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2:30, 7年前 , 55F
這種事情一定要政府出來主導規格,各家銀行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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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2:30, 7年前 , 56F
不過別期待台灣的官員有這個能力了..看看他們都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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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2:30, 7年前 , 57F
背景經歷來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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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2:30, 7年前 , 58F
至於印鑑,也是華人特有的陋習。偽造印鑑比偽造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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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2:30, 7年前 , 59F
容易多了,現在印鑑都是用雷射雕刻,你說印鑑會磨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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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2:31, 7年前 , 60F
老師傅要在印鑑上做出傷痕還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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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3:06, 7年前 , 61F
歐洲開放資料是給金融科技創新業者...... 和這件事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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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3:08, 7年前 , 62F
另外推文中有人講到重點 國際洗錢防制組織是規範銀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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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3:09, 7年前 , 63F
自行善盡義務去探求實質受益人的 國際組織從來不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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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3:09, 7年前 , 64F
這是政府的工作 是反對政府介入的 如果你今天要政府統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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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3:10, 7年前 , 65F
很抱歉 你直接就是違反國際洗錢防制組織的規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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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3:10, 7年前 , 66F
也不用來台灣實地查核了 直接關禁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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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7:35, 7年前 , 67F
其實說反政府介入也有點怪,公司法修22條之1時,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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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7:35, 7年前 , 68F
實就有列入實質受益人,雖然被刪,但會這麼做看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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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7:35, 7年前 , 69F
不是政府不能做會違反規定,比較像是銀行要了解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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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7:35, 7年前 , 70F
但政府提供輔助或強制企業配合也可以的感覺。個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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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7:35, 7年前 , 71F
小感覺,不對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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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0:49, 7年前 , 72F
感覺有點矛盾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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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09:33, 7年前 , 73F
政府不可自己建一個資料庫 然後各銀行自己上去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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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09:33, 7年前 , 74F
這是不行的 因為善盡調查義務的銀行 不是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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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09:34, 7年前 , 75F
但政府可以協助 這是允許的 但絕對不是甚麼像推文中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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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09:34, 7年前 , 76F
政府動用公權力來幫銀行K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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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09:35, 7年前 , 77F
人家歐美國家的金融業也都是這麼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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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09:35, 7年前 , 78F
只是因為外國做了幾十年了 大家都習以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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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09:36, 7年前 , 79F
台灣現在才想和國際接軌 搞得很匆忙 所以才會這麼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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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09:36, 7年前 , 80F
台灣就是這樣 活在自己的世界了 國際潮流完全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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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09:37, 7年前 , 81F
一點都不想和國際接軌 等到死到臨頭了 才想要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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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09:38, 7年前 , 82F
然後在搞得天怒人怨 這就是台灣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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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09:39, 7年前 , 83F
洗錢防制這件事十年前就電過台灣一次 還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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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09:39, 7年前 , 84F
這兩三年才想要趕快做 如果我們在第一次被電後就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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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09:40, 7年前 , 85F
改善制定法規漸進改革 現在早就是太平盛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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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09:40, 7年前 , 86F
怪誰?怪政府?怪國會?怪銀行?怪老人高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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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09:41, 7年前 , 87F
追根究柢就是你台灣人的個性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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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09:42, 7年前 , 88F
把眼睛閉起來就當作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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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09:42, 7年前 , 89F
自己去想想我們台灣人是不是都是這樣 自己在那邊瞎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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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09:43, 7年前 , 90F
也不去看看國外的人是怎麼做 台灣pay就是最好的例子
01/12 09:43, 90F

01/12 09:43, 7年前 , 91F
隔壁就有一個世界先進大國日本 有很多法規案例可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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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09:44, 7年前 , 92F
日本有很多東西可以讓台灣學的 台灣不學是怎模樣?
01/12 09:44, 92F

01/12 09:45, 7年前 , 93F
然後自己在那邊瞎做
01/12 09:45, 93F
文章代碼(AID): #1SAtRQd0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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