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北市勞工局:銀行用人不得限視力
【聯合報╱記者吳曼寧/台北報導】 2012.04.06 03:06 am
http://udn.com/NEWS/LIFE/LIF6/7010133.shtml
銀行招考員工時限制應試者視力,是否構成身障就業歧視?這條「行規」存在多年,
外界也習以為常,但台北市勞工局接獲民眾申訴後,召開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
認為此規定影響弱視者工作權,要求金融機構往後不得將視力列為應試門檻。
北市府勞工局長陳業鑫說,目前北市有十六家金融機構招考時限制視力,業者在外界
質疑後願修改規定,委員會認為不成立就業歧視,只以行政指導函要求改正。
陳業鑫說,許多老銀行在三、四十年前設下視力規定,現在視能輔具越來越多元,
可藉眼鏡、隱形眼鏡或透過電腦螢幕放大字型,解決視力問題,銀行招考時應改以
實際執行職務的情況,來認定是否能勝任工作。
金融機構的工作內容和數字相關,可能會接觸現金、傳票等業務,若從業人員一時
「眼花」,影響甚鉅。許多業者乾脆在招考簡章中註明,應考者視力「矯正後兩眼
均達0.5以上」,或「矯正後優眼視力達0.8以上」。
中華民國殘障聯盟近來檢視銀行招考簡章,質疑此限制影響身障者求職權益,恐構成
就業歧視,向勞工局申訴。
北市府就業歧視評議委員認為,並非所有金融機構的職務都須快速、正確辨識數字,
例如法務和資訊人員;銀行招考時,以單一職務的工作性質,或以職務可能輪調為由,
限制所有職務應試者的視力,並不合理。
委員會也諮詢愛盲基金會了解弱視者在遠近視力值、顏色敏感度等狀況都不相同,
單從視力值0.8或0.5,不能判斷是否能勝任金融工作。
以國外為例,美國也有視障者在銀行擔任簿記人員,或在投資管理公司擔任
證券管理專員。
【記者薛翔之/台北報導】
台北市勞工局接獲民眾檢舉,銀行在召募人才時,限制應試者的視力,等於影響
身心障礙者的求職權益。中國信託銀行、台新銀行、元大銀行、永豐銀行、日盛
銀行等民營銀行昨天都指出,公司沒有這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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