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作帳的問題

看板Finance作者 (繪文字也太可愛了吧!)時間12年前 (2012/03/15 20:01),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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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是一名業助(會計知識幾乎=0) 所以寫的內容可能很亂(寫錯) 還請多多見諒>< 目前我遇到了一個問題 (請參考GOOGLE文件) http://0rz.tw/FHCWU 前幾個月在跟客戶請款時(我是做進口的 客戶為台灣客戶) 去年11月因為單價KEY錯 A品項多請了一筆金額 (226804NTD) 原本跟客戶(也是業助小姐)協調12月請B品項 的貨款時直接相殺 但等發票開完後 對方連絡 : 他們家會計說沒辦法直接相殺(因為A.B品項不同) 所以~~變成以下的情況↓ 11月入金:應請款金額+226804NTD (客戶將多出來的金額作暫付款科目) 12月入金:會計認為前一個月已經作暫付了 所以就少付了226804 (但是~~我的發票金額已經做相殺了) 然後,客戶(業助小姐)來電說他們有少送金 所以請我在1月請款再多加回226804 (這是個錯誤的指示...>< ) 當下我也沒有想太多 就這樣 又多開了一次226804NTD金額 我聯絡客戶 詢問他們家帳上是否會有一筆226804 貨款發票尚未沖銷 (> 即為需開立折讓給我方的部分?) 但對方回覆 當初12月會計作帳時 多出的那筆金額(226804) 作暫付款項目(虛帳戶?) 所以它們帳上&實際送金金額都已經是合的了! 沒有辦法再開折讓給我 後來我問了我們家的會計 他建議我問看看客戶 當初多開的發票 稅金部分是不是他們也拿去多抵稅了? 所以才會覺得帳上已合 (賣方銷貨發票要繳稅,買方進貨發票可抵稅?) 可是...其實我聽不太懂他說的意思T_T 不曉得板上有無對這方面比較理解的板友 可以用最最最簡單的方式幫我說明呢...? 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20.139

03/15 21:20, , 1F
要不要到會計版問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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