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離職原因
小弟現在在銀行做的不順心
正好最近面試上其他家公司
想請問一下我可以照實講原因嗎?
還是就一般標準的"生涯規劃"
主要是希望能夠越早走越好
去新公司前還可以休息一下...畢竟新的挑戰即將開始
我知道勞基法規定滿一年要提前20天預告
但是這應該沒有很硬性規定吧?
還有這個應該跟後面的副主管提讓她跟經理講
還是我直接跟經理說呢?
拜託大家幫我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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