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報] 解讀「閃兵藝人」的 性別/法律社會學意義

看板Feminism作者 (逼街)時間12年前 (2011/09/23 03:29), 編輯推噓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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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11098 解讀「閃兵藝人」的 性別/法律社會學意義 2011-9-22 21:55 作者:張金權 「閃兵」議題近來甚囂塵上,連藝界大老也出來重砲轟擊這些年近30、但沒有服兵役的男 藝人。我想不只是這些男藝人受到責難,本地許多不願當兵的人也遭受著這種抨擊。 人民依法律服兵役,但也依法律「不服兵役」。你怎麼知道這個人一定要當兵?你憑什麼 預設他是軍方想要的「合格男體」?別人的身體狀況作為一種資訊隱私,憑什麼公開給你 答案?在未能確認對方是否具備免役資格的時候就嚴厲批評別人年近30沒當兵是閃兵逃兵 不愛國,就是在間接指責、歧視那些實際上可以「依法免役」的人。這種把人分類成「健 全人/不健全人」的粗暴邏輯,實務上甚至導致某些明知自己可以免役的人,為了避免被 歸類為「不健全人」,也勉強自己去當兵。請問,健康風險誰來負責? 復次,「沒當兵就不是男人」的話也言猶在耳。不是每個官方性別被填寫成「男」的人都 稀罕當個男子漢。有人就是想要當個娘砲,不可以嗎?「不是男人」這種歧視娘砲的言論 ,竟是本地社會習以為常的性別語言。更進一步來說,有些人真的就不想當法律意義上、 生理意義上或心理意義上的「男人」,難道不可以嗎?英國、荷蘭、澳洲都已經在研議在 官方文書的性別欄位增加「X」,以尊重有跨性別需要的人民;本地卻還在指責別人「沒 當兵就不是男人」,無疑彰顯出僵化的性別刻板印象,以及本地陳腐、落伍又偏誤的性別 化法律治理。 第三,為什麼指責人民「閃兵」?德國自2011年7月起廢除一切強迫兵役及其替代工役制 度,在此之前德國的役男只要寫一張申請書,表明自己有「良心」,即可任意將兵役轉換 為替代役,而且分發單位前不需要經過「軍事基礎訓練」。反觀台灣的替代役卻不這麼簡 單,為什麼?因為國家擔心役男個個有「良心」,大家都不當兵,兵役制度就會垮掉。此 種擔憂,恰恰證明了強迫兵役的政策不得民心,不去檢討不得民心的政策,大家卻爭相去 指責個人不願當兵的行為,本地這個偽善的社會實在集體癲狂。 藝界大老一再希望藝人們作表率。我想,能夠為對本地社會現象進行反省、批判,從而對 民智的開化帶來貢獻,才是公眾人物所應為的表率。 (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教育小組成員。台大法學碩士,台大博士研究) 註:作者謹以本文聲援支持9月24日星期六的高雄同志遊行。「同志」一詞除了指涉同性 戀,還有雙性戀、「不男不女」、尚未/不願確定自己性別或性傾向的人。(可詳參台大 社會科學院院訊12期,頁41以下。全本PDF下載網址為: http://www.coss.ntu.edu.tw/chinese/newsletter/newsletter12.pdf)因此同志遊行不 等於只是同性戀遊行,而是在爭取對一切性別認同、性傾向、性別特質都應友善對待。罵 別人「不當兵的不是男人」,就是在強暴別人的性別特質甚至性別認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113.238

09/23 04:12, , 1F
大推以色列,不當兵的不是公民,無論WMX。
09/23 04:12, 1F

10/19 22:39, , 2F
推推!! 您的ID跟版主好像XDDD
10/19 22:39, 2F

10/21 21:08, , 3F
啊啦,那是我的分身ID沒錯...之前因為罰單未繳所以無法轉文
10/21 21:08, 3F

10/23 10:37, , 4F
那你比較喜歡56還是26XDDDDDDDDDD
10/23 10:37,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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