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小棉條,大問題

看板Feminism作者 (心如止水)時間18年前 (2006/04/16 18:4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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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05  中國時報 小棉條,大問題 成令方、許培欣 三月初消基會發佈對於坊七間四十七件月經產品的品質調查,對維護女性健康是一個重要 的訊息。我們注意到其中棉條只有二件,正反映了一個非常特別的社會文化現象:台灣女 性使用棉條的人數大約只有○.四%至○.二一%(錯植,應該是2.1%)的使用率,而 在美國棉條的使用率達到八一%。為什麼會如此呢?因素複雜,在此我們僅要指出衛生署 過時的法規,是限制棉條在台灣普及的重要原因之一。站在關心婦女健康與維護女性消費 者權利的立場,我們要求衛生署重新思考相關法規。 衛生棉與棉條都是在七○年代引進台灣的。根據消基會的調查顯示,市場上的衛生棉從八 ○年代的十八種,到九○年代增到五十一種,衛生棉可以說成為臺灣經期產品的主流,相 對之下,棉條在八○年代原本有四家的進口廠商,在一九九一年後,就僅剩嬌生公司所代 理的「歐碧衛生棉條」,在種類上也減少到僅有迷你型及標準型兩種的產品。 行政院衛生署於民國八十年十一月一衛署字第991169號規定,明白的要求棉條廠商要在產 品說明書中加註:「未婚少女應注意小心使用」及包裝中不得出現「對處女膜絕無傷害」 之警語,同時也要標明這是「要經醫生的指示使用」並僅能在藥局中才能販售的產品。對 於違反標示規定者,可依據地九十二條罰則,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的罰鍰。 我們在這樣的規定中,看到臺灣社會所存在的處女情節和處女膜迷思,藉由衛生署對棉條 的使用說明書的規範,正式地以法令呈現出來。 (被刪除的二段在此加上)在此要透露一段衛生署會議上的小插曲。當時藥政處處長蕭美 玲在會議上的發言相當超越時代的限制。她站在女性的立場認為「處女膜的問題似乎只有 中國男性才重視」,表示不支持在棉條包裝盒上加上警告的字眼:「塞入型衛生棉可能導 致部份未婚少女處女膜破裂」,而此案在會議上就此打住。雖然如此,與會諸公還是要求 法規要提出類似的警語,否則違法將罰鍰。這就是如今消基會調查時的依據。 至於棉條到底會不會造成處女膜的破裂?Goodyear-Smith and Laidlaw 於1998年的醫學 文獻回顧指出,從1945年的論文至1998年之間只有三篇醫學論文研究沒有性交經驗的女人 使用棉條是否會改變處女膜。其中只有一篇沒有直接證據而推測,棉條可能造成處女膜有 所改變。這論文的嚴謹性受到二位作者的質疑。至於其它兩篇則認為不會改變處女膜,其 中1994年Emans等人以二百位無性交經驗和一百位有性經驗的少女為比較對象,該研究是 目前被認為最具科學證據嚴謹的研究,Emans團隊指出棉條使用不會造成處女膜破裂的文 獻。但是二位作者指出,處女膜的破裂其實有很多原因造成的,例如:有異性戀性行為、 使用手指或是使用按摩器自慰、兒童期的意外傷害、正常的生理變化、也有可能使用棉條 等。我們尊重醫學研究的結果,我們在此要質問衛生署:為何不正視醫學研究的結果,讓 民眾認識到造成處女膜破裂的多種原因?而衛生署的法規繼續把棉條特別標明為「未婚少 女應注意小心使用」,更本沒有意識到應該為女性消費者提供充足全面的訊息,以便她們 自己去做決定。 衛生署的法規要求棉條的說明書要標明這是「要經醫生的指示使用」,無疑地更加奠定了 醫生指導女性的性與身體的合法性。這反映了十五年前衛生署以醫師為大,醫療化女人的 身體,完全輕視女性對自己身體自主權的思想。 棉條被列為「醫療器材管理法規」的範圍,限制了人們購買棉條的便利性。早期甚至直到 前幾年,女性消費者只能在大藥房購買,規模小一點的藥局還買不到。雖然現在可以在連 鎖藥局和某些大賣場中購得,但是卻不可以進入每一個便利商店購買,而且廁所牆上也不 能有棉條的販售機。這「管理法規」也限制了廣告的範圍。很多人根本不知道哪裡可以買 到棉條,也不知道若使用棉條,月經來時仍然可以作劇烈運動和游泳。 最後,我們要指出棉條與女性健康有一般人想像不到的關連。很多女性因為使用衛生棉擔 心外漏,每月會有五天的時間不願運動。她們一年就少運動六十天。從少女來經到中年停 經,共有二千個日子運動缺席,致使老年女性容易骨質疏鬆。棉條使女性在月經來時繼續 游泳和運動的阻力大大減小。我們在此為棉條請命。 (成令方為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所長,許培欣為東方技術學院護理教師) http://sts.nthu.edu.tw/board/read.php?f=8&i=2042&t=204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3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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