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連線、爬文、檢舉權

看板FacebookBM作者 (奈奈子)時間14年前 (2010/05/19 11:26), 編輯推噓0(0011)
留言11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原文在facebook板 #1Bx4pQcT ---------------------------------------- 對於這篇的檢舉權預防針 猴子做了很好的提醒-不得對檢舉者動用推文私刑批判 可能也看到某些塗鴉牆開始在攻擊某人吧(畢竟塗鴉牆的批判板上管不到) 還好還沒燒到版上,但適時的出現提醒是很好的 更甚者可以設置檢舉小組,讓熱心的檢舉者當組長,提高威信免受網友責難 言不正則名不順,名不順則事不成 就我看到的意見大多是覺得,又不是版主幹麻這麼雞婆 沒有什麼名分卻一直檢舉,看到黑影就開槍,一天轉好幾篇等等 但卻忘了人人都有檢舉權,且最後判決者是版主 >若是板友惡意多次提出不適當之檢舉,規範中亦有其處分辦法。 >請勿動用私刑推文批判咒罵,一切交給板主處理。 >(FacebookBM板板規二:濫用檢舉板) >請勿於板面上對檢舉者做出任何人身攻擊,酸文字樣, >違者一律依板規三從嚴論處。 以上這段話,希望能藉此擴大範圍,而不只侷限於檢舉權 除檢舉權外,我發現很多時候都會動用到推文批判 其實版上很多人,都被這些批判趕走的 很多本身並沒有犯下多大的錯誤,行為就被放大解釋 例如有些人會公佈黑名單,很多只是懷疑,沒有直接證據 又例如有些人會指控某人用外掛洗物品,很多沒有直接證據 只是「看起來很像」、「懷疑」就認定他做的事情 又比方某次的版主無心事件,也是被放大再放大,被很多人窮追猛打 通常一個人黑了,就洗不太回來,即便後來想漂白,也不會被接受反而會被酸 即便有證據,我也認為直接再版上公佈或批評很不好,感覺有八卦性質 雖然大家都喜歡參與八卦,但是或許對方只是無心之過,就受到強烈批判 單口難敵眾人之舌,怎麼解釋大家只會覺得強辯,避重就輕。 真的有罪無可赦的人嗎?就最近發生的事件來看 分身領獎、推文互動使用雙重登入大法、許願池許cc品昂貴品、 趕集催促送貨、低買高賣、反互動文、賣違禁品...等等不勝枚舉 以上每種事件都被拿出來鞭刑過 即便後來的人已經很低調了,還是會被拿出來消遣,或者偶爾出現就被酸 得饒人處且饒人,誰都不想被拿出來酸。 當公佈名單的膾子手,或許很高興,出了一口氣,其實也常受到其他人背後指責 我想大家標準不同,善意寄信提醒會比直接公佈或批判來的好 我自己來看,我覺得以上的人沒到要號招眾人唾棄到逐出fb的地步 很多時候是巧合、誤會,只是發生在大家會懷疑的時間點 某版友曾說,這裡不是數字版。 若有確實證據違規違法,就照版規或法律處理,我想沒有比這個更合適的處罰了。 若要鞭到道德層面,以口水暴力來攻擊該人道德,我想在自己塗鴉牆可能比較適合吧 引用猴子引述之名言,「法律只是最底限度的道德標準」 最近妨害名譽事件盛行,數字板被告的人已經數不清了,其他板也有相關起訴案例 沒有指名道姓,從前後文意思知道再說誰的,也是有可能被告。 如果真的沒有確切證據,良心建議大家,少碰為妙吧,因為id可能也有人格權的。 說這麼多,回歸到猴子最開始說的:「請勿動用私刑推文批判咒罵」 僅希望能適用在fb版所有事件,希望fb能更溫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81.250 ※ 編輯: alcyone238 來自: 61.216.81.250 (05/19 11:30)

05/19 11:33, , 1F
不贊成設置檢舉小組,這樣搞得像在戒嚴一樣
05/19 11:33, 1F

05/19 11:34, , 2F
推啊哈
05/19 11:34, 2F

05/19 11:44, , 3F
如猴子說的板友本身就有檢舉權,最後判決是在板主身上
05/19 11:44, 3F

05/19 11:45, , 4F
這樣就夠了,不需設置檢舉小組
05/19 11:45, 4F

05/19 11:46, , 5F
而且設置檢舉小組,是不是其他板友就不能檢舉了呢?
05/19 11:46, 5F

05/19 11:47, , 6F
一點想法分享:)
05/19 11:47, 6F

05/19 12:28, , 7F
我這個人確實雞婆了點,不過就像某網友說的
05/19 12:28, 7F

05/19 12:29, , 8F
如果是對的就不要被影響
05/19 12:29, 8F

05/19 12:29, , 9F
每個人都有檢舉的權利,真正決定權還是在版主
05/19 12:29, 9F

05/19 12:30, , 10F
我相信版主會夠公正看待這些檢舉案
05/19 12:30, 10F

05/19 12:34, , 11F
版主們可是很英明的~~
05/19 12:34, 11F
文章代碼(AID): #1ByrfOhf (Facebook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