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檢舉人權利與義務/FBM 板規更新宣導
1. 檢舉人應於許可範圍內先就具體違規事實提出提醒,
於 FacebookBM 板檢舉時也請就違規事實提出說明,
其用字遺詞請盡量避免有個人情緒。
發文或建議時若有不確定是否違規之處,
建議先與板主討論,以免造成誤會及紛爭。
2. 有關板面文章適合與否之建議對象為板主,
板主群統一於 FacebookBM 板受理意見,就現行板規做出判決,
並以各類建議及板務運作情形作為板規修訂之依據。
3. 本板歡迎對板務提出任何建議,故也希望板友們有尊重他人意見的雅量,
原則上以不造成紛爭為主,也鼓勵於 FacebookBM 板或站內信提出討論。
Facebook 板使用者為全體板友,
請大家一起營造更好、更友善的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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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根據第一點,FacebookBM 板板規於 2010/06/05 新增第七點:
七、轉錄違規文章後,請於一小時內推文註明違規處或提出檢舉文章,未說明違規事實者
記警告乙支,若為因不可抗拒之非人為因素所致無法說明者除外。兩支以上即視為濫
用板務板,水桶一週以上。
完整板規請見:#1C2b_Lhj (FacebookBM) [公告] 1-板務板使用說明及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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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1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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