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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家] 壘魂有夠矛盾 邏輯也錯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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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娘家] 壘魂有夠矛盾 邏輯也錯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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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
(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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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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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2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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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一下編劇的觀念. 在法律上. 離婚只消滅"夫妻關係",完全不影響"親子關係"與扶養義務. 民法1116-2條: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離婚而受影響。. 除非出養小孩,否則一輩子到死仍然是他的小孩. 所以,麗芸. 離婚只會讓你失去丈夫,但不可能會讓小孩失去爸爸(現實照顧與否就看良心囉).
#1
[娘家] 壘魂有夠矛盾 邏輯也錯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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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saluku
(山本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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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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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2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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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不能讓低低沒有爸爸!. --->現在實質上就已經等於沒有了阿,名義上有爸爸有任何意義嗎?. 如果建弘二十年不復合不回頭,低低長到二十歲大學畢業,這二十年. 他等於有爸爸嗎?「法律上」有爸爸有什麼實質上的意義嗎?. 2.我要怎麼跟低低講他的爸爸去哪裡了?. --->跟第一點完全矛盾,低低法律上是
(還有4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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