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 逃漏稅

看板FTV作者 (小月)時間12年前 (2011/09/15 00:10), 編輯推噓8(8010)
留言18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批踢踢首po @@請多指教 == 前幾天看到仲群逃漏稅被抓真的很傻眼 民視怎麼連基本法律常識都沒有= = 除非仲群是董事(主管不算噢) 若他只是職員或是部門主管 就算他真的逃漏稅 也不會被抓 因為職員的違法行為由法人(公司)來吸收 等於是這間公司犯法 然後由公司代表人或是管理人(董事長或是董事 且主要是董事長)出來負責 by 行政罰法 第七條 拍謝我認真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205.20

09/15 00:15, , 1F
上上篇板友解釋仲群賄賂公務人員
09/15 00:15, 1F

09/15 00:22, , 2F
怎麼連基本法律常識都沒有 <= 不是第一天這樣了
09/15 00:22, 2F

09/15 00:35, , 3F
編劇:我懂法律就去當律師了,還來這裡混嗎
09/15 00:35, 3F

09/15 00:37, , 4F
樓上超好笑XDDDDDDDDDDDDDDDDDDD
09/15 00:37, 4F

09/15 00:49, , 5F
今天下課看到這段也覺得很扯 被下禁奢令的都要違反禁
09/15 00:49, 5F

09/15 00:49, , 6F
奢令才可以被管收 他居然可以被關這麼多天
09/15 00:49, 6F

09/15 00:57, , 7F
推3F
09/15 00:57, 7F

09/15 01:05, , 8F
他是因為涉及刑責被羈押,跟行政罰法無關吧
09/15 01:05, 8F

09/15 01:14, , 9F
應該是要看稅法裡怎麼規定刑事責任由誰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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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1:17, , 10F
夜市人生 2.3審法官都有陳志遠喔
09/15 01:17, 10F

09/15 08:41, , 11F
只是齣戲 你跟它認真你就輸了
09/15 08:41, 11F

09/15 10:16, , 12F
民視沒有演錯,立法院在2年前就已經修改稅捐稽徵法
09/15 10:16, 12F

09/15 10:17, , 13F
公司逃漏稅改由實際負責人扛刑責
09/15 10:17, 13F

09/15 10:32, , 14F
代理董事長職位....原po應該要.....恩
09/15 10:32, 14F

09/15 10:48, , 15F
所謂實際負責人是指實際負責該業務之人
09/15 10:48, 15F

09/15 10:49, , 16F
所以和仲群是否代理董事長職務無關
09/15 10:49, 16F

09/15 16:57, , 17F
我賭今天的法庭一定是民事刑事混和庭 因為泣台都這樣
09/15 16:57, 17F

08/17 12:18, , 18F
我懂法律就去當律師了, https://muxiv.com
08/17 12:18, 18F
文章代碼(AID): #1ESD7eOB (F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