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如果真的要場地費的話
我個人還是覺得獎金是少不得的 相信一定有許多人是衝著一開始大會所說高額獎金 而且
其實也算是獎勵 我個人有個建議 就反正比到4月3號完只中午 而且前幾天比完的組冠軍
應該 不只是想要只是要分組冠軍吧 就再來個北區總冠軍吧 最後的冠軍將享有獎金 那獎
金就從6份 變一份 其他就可以用在場地費用上 這樣子應該有比撞期大專杯 刺激吧
累就累吧 相信喜歡踢球的人 就是比其他人更能了解將熱血汗水灑在球場上的喜悅吧 到
那時候才針的能了解獎金是不重要的 如果連比賽都還沒始就說獎金不重要 是否太早了
基 本上有競爭才有活力 才會進步 我們做的起來 踢得開心 玩的快樂 相信下次辦的時씊參加?的對伍 一定會再報名的 個人建議 不代表球隊 真心希望 有個精彩刺激 不遜色
11大專盃 的比賽 讓大家不管輸贏都是最大贏家 一起踢到爽翻天~~~~~~~ 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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