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因學校行政疏失而延畢,,,拜託各位同學們來看一下,給點意見!

看板FJU_NIGHT作者 (綠茶)時間16年前 (2007/09/11 11:44), 編輯推噓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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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學姊因學校疏失所發表的文章!! 請大家耐心爬完,這是我投給校長的陳情書 黎校長您好: 百忙之中還來找您,真是抱歉 我是進修部日四甲的施欣儀(學號:592241655) 這件事,其實不應該直接就向您報告 但今天看到新聞,大學的畢業學分又要減少 但我卻因為發生了一些事,必須要"延畢" 並不是因為成績不佳,或學分末修完的原故 延誤您寶貴的時間,但請讓我將這件事描述 5/25號晚上,剛好遇到同班同學楊錦文,他告訴我,教務處的人去找系上楊文姬系秘 說我的畢業學分有問題,問我系秘有無告知我這件事, 畢業考前週一(5/28)還是沒接到系秘通知 我心覺得怪怪的,於是請錦文幫我向系秘打聽 錦文說"助教要你自己去找教務處的賀先生" 直接至教務處找承辦人員賀立德先生後,他說  學分沒問題,是他漏看 (四乙班的顏珮珊同學也在場) 學期結束進入暑假,同時計劃至日本唸研究所 於是和之前認識的日本私立大學教授約定時間 至日本拜訪,機票及行程(7/12~8/24)都定好了, 白天工作的公司也提出離職,進行交接工作 端午節連假結束(6/20) 教務處又通知我 畢業學分有問題 再至學校確認後 才知 三上的時候,我先把三下的體育課一起修完了 但學校規定不行,所以這個學分不被承認 我問賀先生說為什麼四上發的單子(一張從一年級到三年級所修學分的明細) 上沒有註明,教務處的人說,那是參考用 我向全人中心詢問(6/21),人員說先前有相同例子 該學生寫簽呈希望學校單位承認學分 結果學校同意 於是我(6/22)也同樣寫簽呈,很快地送上去,中間也有一直打電話至學校詢問 但一直沒消息 三星期後,在我出國的前一天 也就是離職的當天(7/11) 教務處的賀先生通知我 簽呈沒過 我再度急忙丟下工作請假到學校去 簽呈上教務長的決定是協助該生暑修, 但在等待簽呈結果的這三星期 暑修已經結束(第一期暑修7/10~7/16) 第二期的暑修時間(8/1開始),我人在日本根本沒辦法配合 結論是我因為先修體育課而延畢,要花半年再修一門體育課 以上是造成延畢的經過 延畢的結果 1.造成研究所計劃中止,至日本拜訪老師們說明理由   自己的信用受到老師們的質疑,進研究所的計劃被迫延後一年 2.找工作時,人力公司說,沒畢業,起薪會少一點   等畢業證書補來,可能會再調,而沒有畢業,找工作變成更不容易   面試時,被問為何延畢,我無法合理解釋 雖是如此對於要再修體育課的結果,我完全能接受 重點是 明顯的行政疏失及常年來選課系統的漏洞 在處理這件事的過程之中,我覺得自己孤立無援 系上助教完全不幫忙,連我到各處室去詢問 也被罵說"你們自己學生搞不清楚狀況,出事就來怪學校" 然後待我說明我有先確認,是學校人員先前弄錯的情形後 註冊組組長黃雪英女士竟然小聲說"對不起啦!行政要改革說了半天也是這樣 要我多擔待,多花一點小錢,花一點時間,再重修一下就能畢業" 我問黃組長為什麼之前別的同學上簽能過,我就不能過 她的理由是"他們是系上助教輔導錯誤,但發生事情時,那位助教已經 離職,所以處罰不到該名助教,才讓同學過簽" 我的簽呈中,賀立德先生還寫著同樣情況(修二個體育課,一個不承認)的同學,在上學 年的上學期有20多位,下學期有9位 表示有很多同學都和我一樣的情況,這樣代表著選課系統有漏洞, 才會有那麼多學生,花了時間花了錢,上了課,學分卻不承認,自己也不知情 從頭到尾,我看到的,校方不是在幫助學生,而是把校方自己的過失掩埋 同學們要我去找民代,找媒體把這件事情公布 但又如何,過去和我相同的例子不知有多少 輔仁大學是從出生後有意識以來就認識的學校 小時候中美堂是我的遊樂場,我的城堡 現在這個地方卻變了 讓我不想靠近一步,不想讓自己再度感受社會的黑暗 我想把這件事情反映出來 希望學校能注意到這個 明顯的行政疏失及常年來選課系統的漏洞 進而改善,不要再讓下面的學弟妹遇到同樣的情況 我有把事情mail給汪文麟神父(因為我曾上過神父的課)及班導師 ,但他們沒有回我信,我想是他們太忙碌了吧! 有同學要我用學生申訴的管道,但我不知道我要如何訴求 當然是希望承認我的學分,快點讓我畢業 但是全人中心的顏小姐說,一案二訴,學校不會受理 我希望有人能幫助我,這是實話 如果真的沒辦法就要直接找教育部或者是民代了 我真的真的覺得這件事情非常不合理, 雖然這樣做的結果可能是石沈大海,但是陳情這件事 我對不起自己和學弟妺們 校長先生,及看到這封信的各位大德們 請幫助我,及所有輔大的同學 真的希望不合理的事情,不要再發生了!                         學生 施欣儀(我的手機電話) 有人遇到和我一樣的情況嗎?我覺得自己真的很倒楣,為了畢業,當然我還是要重修啦! 只是覺得學校的態度很奇怪,當然目前校長還沒回我 導師有回我了,但也是精神上的支持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20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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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姊真慘!話說軍訓教官也跟我們有說過不能先修下在修上..
09/11 12:02,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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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體育方面...上學期怎會選到下學期= =制度都很不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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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上學期選到下學期吧?! 應該是同一個學期修兩門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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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2:11, , 4F
明顯的行政疏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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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2:12, , 5F
學姊加油!!我是日文系的學妹, 話說我們系秘真的很XXXX
09/11 12:12, 5F

09/11 13:13, , 6F
選課系統本來就有很大的問題 但在我大一入學時 助教有強調
09/11 13:13,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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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期不能修2門體育說 我朋友有修過一學期2門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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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之前有被當過體育 所以助教就讓他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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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行政疏失 但是如果遵守規定不超修體育不就沒事了? 是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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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有時候很模糊的@_@"" 說真的兩造都有問題 都該承擔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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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樣子以後不可以隨便 超修2門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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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21:30, , 12F
是不是該把人名隱起來,保護學長姐個人安全
09/11 21:30, 12F
文章代碼(AID): #16vWyvMQ (FJU_N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