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期中考周撿到作弊相關證據該怎麼處理?

看板FJU作者 (強仁)時間13年前 (2010/11/12 17:49), 編輯推噓29(29015)
留言44則, 2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法律系讀到大四了 我自己有三本六法 1.實用小六法 2.學習式六法 3.攻略式六法 其中2跟3都是有判例、解釋跟補充說明的法典 通常法律系考試都會寫 「准參閱未含判例、解釋之法典」 「得攜帶不附判解、註記及其他說明之六法全書應考」 就算不是法律系也可以很清楚的知道 教授這樣寫的用意就是可以讓你參考「法條」 而不是其他各種相關資料 重點來了 就我所知道的情形以及身邊同學 有考過試的都知道 上課筆記要寫在哪本隨你便 考試就拿1去考 我拿2或3出來大家都會覺得很奇怪 法律系考試絕對不會從一般法條中就能找到答案 很多概念都是要上課聽講或讀課本才會了解 我個人認為這本有便利貼的攻略式六法 的確是違反老師讓你看法條的用意 再來有趣的地方是 照原PO所說他把A範圍的重點整理、筆記等 貼到B範圍的章節去 這又可以有以下幾種推論: 1.他為了掩人耳目於是故意夾在別的地方然後考試偷看 →作弊 2.他知道不可以看這些,但覺得撕掉放別的地方容易遺失 所以先夾到別的範圍去以免弄丟 →合情合理,沒作弊 3.這本六法是前幾堂同學忘記帶走的 其實很多種可能大家可以發揮創意自行想像 因為原PO也沒有直接證據看到某人在考試拿這本出來 不過話又說回來 除非是一年級學生或第一次參加法律系考試 明知道大家都用一般小六法考試 還帶有判解跟自己筆記的「攻略式六法」根本是瓜田李下 但說真的就算旁邊的同學拿攻略式六法出來 我也不是正義魔人 沒有膽量跟監考人員舉報 試問板上各位又有誰會把那位同學揪出來呢? 雖然這是違反考試規則之情事 但畢竟跟你自己的考試成績一點關係都沒有 教授絕對不會因為你舉報而從原本被當變成PASS 說了這麼多 因為這其實沒什麼好吵的 畢竟事情發生了 也不知道是誰的攻略式六法 更不知道他「有沒有」「在考試時間」「翻閱」「判解或筆記整理」 我想,說人家作弊可能要具備上述這些要件 不然真的只能憑空臆測了 如果平常有習慣攜帶學習式六法或攻略式六法應考的同學 看到這篇文以後 下次記得不要帶就好了啦 免得被懷疑作弊冠上莫須有的罪名 甚至是連帶影響全班 例如考試特地把某班調開到一間有5位監考人員的教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0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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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班只有5個學生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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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很好奇原po的99.9%怎麼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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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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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班要推一下~講得真好!!!!(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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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啊!要作弊你可以多想2分鐘,那麼多本可以貼,選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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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六法來貼,有點搞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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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厭討厭討厭討厭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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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神的刑總帶攻略六法或學習六法都沒用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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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也是,再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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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要看到那本書的內容才會懂99.9%的意思,那種內容與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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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真的很離譜(內還夾帶迷你講義),不過換成是我無法舉證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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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轟也是應該的吧?用太肯定的語氣沒有中性用語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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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點爆性別就不會被噓了啦Q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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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月旦作弊式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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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國考看你怎麼帶六法背起來最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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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光的課帶了一整箱去也不會過 他自己說的 去年好像有人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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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帶筆電接網路,也不一定會過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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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原PO今年行政法寫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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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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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轉成功了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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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無論那本書內容是什麼,善意的看待每一件事,並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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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自已的生活方式變的更差,出乎意料的是討論串的踴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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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角度看世界,不然這個世界永遠都是髒的,作弊可恥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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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但這世界總有一個舞台是妳不能作弊的,如果妳是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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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研正義的人,那麼妳競爭的舞台,就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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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如果太執著於正義,也將萬劫不復,「法律能使人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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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道,也能使人走火入魔」,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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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光老師考試帶他的書去就好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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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書考,對學生很好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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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學期志光老師行政法只能帶小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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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光有書嗎= ="""不是只有講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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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學期的志光的行政法說帶學習式六法也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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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真的帥炸了怎麼還會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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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肯推 bs大也是講的很好 她走火入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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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她?是我嗎?不好意思我未來志向不在於法律業界或國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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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理直氣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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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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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一下這篇原po~有問題回我發文那篇或私信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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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9:06, , 40F
最後一句怎麼被酸的感覺 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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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0:50, , 41F
我為了考試準備一本純法條小六法應戰0.0 跟上課分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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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1:50, , 42F
四樓跟樓上正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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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長要延畢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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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光老師不佛心了 因為女兒都生出來很久了嗎?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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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tGsSEw (FJ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