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出售文相關版規補充

看板FJU作者 ( )時間17年前 (2008/08/06 12:32), 編輯推噓3(309)
留言12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原版規二 -12- 出售類文章,每人限制七天發一篇,以維持版面清爽; 如有較多物品要賣請整理在同一篇再發文。 新增以下補充: 請注意本版非拍賣版,若面交地點沒有輔大或週邊,將視為廣告刪除。 開放買賣文章是為了同學方便 但面交地點如果在屏東基隆台北市等 就失去本版的意義了 即日起面交地點在新莊以外的出售文 將視為廣告文刪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152.213

08/06 12:54, , 1F
fju學生不會只住新莊吧
08/06 12:54, 1F

08/06 12:57, , 2F
情況就會變成類似下面那篇的情況~
08/06 12:57, 2F

08/06 13:56, , 3F
可是像板羊要優惠輔大學弟妹 雖然不在新莊面交 可是也跟輔
08/06 13:56, 3F

08/06 13:56, , 4F
大有關
08/06 13:56, 4F

08/06 16:30, , 5F
變成大家都不寫面交地點.....
08/06 16:30, 5F

08/06 17:07, , 6F
除了輔大、新莊之外,可以加個捷運站嗎?不然不通人情耶!
08/06 17:07, 6F

08/06 17:09, , 7F
我覺得這板規合理耶 不然就變拍賣板了
08/06 17:09, 7F

08/06 22:12, , 8F
開放出售文已經很通人情了||| 我會跟另兩位版主再討論
08/06 22:12, 8F

08/06 22:13, , 9F
意見請回到三位板主的信箱 不要在公告下面推文討論喔
08/06 22:13, 9F

08/06 22:19, , 10F
基本上PTT並不是沒有版面可以賣東西 輔大版開放買賣文
08/06 22:19, 10F

08/06 22:20, , 11F
就是為了大家地區性的方便 所以差太多的真的不OK
08/06 22:20, 11F

08/06 22:20, , 12F
以上 有問題請回覆三位板主信箱 我們會統整
08/06 22:20, 12F
文章代碼(AID): #18cIb9Zt (FJ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