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剛剛學弟問我要不要買系服.....

看板FJU-Laws96作者 (沒風度到極點的病)時間14年前 (2009/10/12 01: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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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FJU-Laws95 看板] 作者: newsimon (美食胖子) 看板: FJU-Laws95 標題: [閒聊] 剛剛學弟問我要不要買系服..... 時間: Mon Oct 12 01:31:02 2009 http://www.wretch.cc/blog/FJULawSO/353475 出處 由於95年系學會的作業疏失,導致系學會費繳費名單遺失(三四年級) 我們很多行政事務上有很多困難 雖然今年的系費繳交狀況良好,經費也很充足 但是我們認為不能因為經費充足而無管制的花費 三四年級的這個問題,我們想了很久,還是不能以無條件、無管制的方法發放系服 -------------- 會酌收五十元的原因是為了平衡學長姊和學弟妹之間的權益損害 畢竟系會帳戶裡面都是學弟妹的錢 如果要由學弟妹的系費來全數承擔這個問題 我想對學弟妹也不公平 所以我希望學長姊也能負擔一點衣服的成本費用 這個方法是我認為對整個系最好的 ------------------ 雖然lag很久 我繳了系費 你叫我再繳一毛錢才能拿系服我都很賭攔 權益的損害...? 系學會的帳戶裡我是沒有繳錢? 我取得我應得的東西是損害你們的權益? 都是學弟妹的錢? 當初錢不是都找回來了嗎? 交接也都有留錢下去阿 我們繳的錢是都被你們的大水庫吃掉了嗎? ------------------ 我希望採取 方案一 不需要任何費用的良心制 自認有繳錢的就去登記 整理完名單之後請用所有方法公布名單 有交沒交大家心理都心知肚明 方案二 請系學會精算認為可以承受的「損失」 設定一下每個班的額度為幾件 如果超出額度 由 該班登記總人數 均分 超出的件數*50元 超出件數x50(元) -------- = 自費額 該班登記人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94.11

10/12 01:32,
幫推。我也有繳錢
10/12 01:32

10/12 01:35,
幇推。我也有缴銭
10/12 01:35

10/12 01:35,
這樣好傷感情阿 還要公佈名單...
10/12 01:35

10/12 01:36,
良心登記我覺得不錯啦~法律的同學都很nice的
10/12 01:36

10/12 01:37,
公布名單可以減少謎之人阿~
10/12 01:37

10/12 01:41,
感覺當初的兩千塊好像沉到水底了
10/12 01:41

10/12 01:44,
我很乖 我有交
10/12 01:44

10/12 01:45,
我還是想要良心制
10/12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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