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前三年學業成績全班前10%名單
主旨:檢送 貴系98學年度學士班應屆畢業生(含延修生)前三年學業成績全班前10
%名單,請 查照(如附件一)
說明:
一、「輔仁大學鼓勵學士班成績優異學生就讀碩士班獎學金辦法」(如附件二)於98
.06.12學生就學獎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第2次會議通過。
二、請 貴系鼓勵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踴躍報考本校碩士班甄試。
三、檢附98學年度學士班應屆畢業生(含延修生)學業成績全班前10%名單之相關
問題請逕洽註冊組各學系承辦人。
法學四名單
謝盂哲、陳建源、衛漢君、黃敏瑜、郭展瑋、董郁馨、吳彥輝、陳加恩
輔仁大學鼓勵學士班成績優異學生就讀碩士班獎學金辦法
98.06.12(97)學生就學獎補助基金管
理委員會第2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目的):為鼓勵成績優異之學士班(含進修部)學生就讀本校碩士班,特訂定本
辦法。
第二條(獎勵方案):本校學士班(含進修部)應屆畢業生(含延修生)前三學年(醫學
系前六學年、學士後法律學系前二學年)學業成績為全班前10%
,經甄試入學就讀本校碩士班者,得免除第一學期學雜費,如第一
學期表現優異且無懲處紀錄者,其第二學期學雜費亦得免除之。若
於獎勵期間休學者需退回原獎助款項。
第三條(名額及分配原則):本獎學金每學年以頒發50名為原則,各碩士班系所得先分
配1名,依考生甄試成績高低核給,其後所餘名額依申請者
學業平均成績排名百分比高低分配,每系所每輪分配1名,
至名額用盡為止,如遇第50名成績排名百分比相同時則增
額核發。
第四條(申請辦法):考生於報名參加本校碩士班甄選時,向各報考系所提出申請,並由
各系所彙整申請者資料,經招生委員會審查後,於該學年碩士班甄
試放榜時一併公告獲獎名單。獲獎學生應依碩士班甄試招生簡章規
定程序辦理入學願意登記,未依簡章規定完成登記、報到或重複報
考各校一般招生考試經取消甄試錄取資格者,其獲獎資格亦一併取
消,所餘名額依前條之規定依序遞補。
第五條:本辦法經就學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申請流程】
請詳填申請表並檢附大學部歷年成績單正本(含歷年學業總平均成績排序-報考本系碩士
班者免附)→碩士班甄試報名期間向報考系所申請→系所彙整「申請表」送教務處招生組
→獲獎名單於碩士班甄試放榜時一併公告。
※注意
獲獎簡學生應依碩士班甄試招生簡章規定程序辦理入學意願登記,未依簡章規定完成登記
、報到或重複報考各校一般招生考試經取消甄試錄取資格者,其獲獎資格亦一併取消。
麒麒有云:
「關於本項公告,其曰:『不知道、不清楚、不要問我』,如欲知詳情,請洽系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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