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憲案報告

看板FJU-Laws95作者 (KuOwEi)時間15年前 (2009/06/03 22:3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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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大法律 憲法案例實習(二) 學期報告 06/05/09 一、試以大法官有關解釋,闡述我國憲法關於人民言論自由保障之體系與範疇。 二、服飾雜誌揭露電視新聞主播與名企業已婚小開傳有緋聞,小開提告雜誌,雜誌如何抗 辯。 三、藝術館陳列含有裸體少年畫作,教育團體向主管機關舉發,其應為如何之舉發。 四、電視購物頻道商請巨星代言其銷售產品之使用效果,NCC應在何種情形下始可對該購 物頻道開罰。 *本報告總字數以600字為原則,書面報告於6/5 1600於LM109教室繳交;電子報告於6/6前 上傳至本校iCAN網站本課程作業管理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7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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