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憲案報告
輔大法律 憲法案例實習(二) 學期報告 06/05/09
一、試以大法官有關解釋,闡述我國憲法關於人民言論自由保障之體系與範疇。
二、服飾雜誌揭露電視新聞主播與名企業已婚小開傳有緋聞,小開提告雜誌,雜誌如何抗
辯。
三、藝術館陳列含有裸體少年畫作,教育團體向主管機關舉發,其應為如何之舉發。
四、電視購物頻道商請巨星代言其銷售產品之使用效果,NCC應在何種情形下始可對該購
物頻道開罰。
*本報告總字數以600字為原則,書面報告於6/5 1600於LM109教室繳交;電子報告於6/6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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