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法官助理應考須知與注意要點

看板FJU-Laws93作者 (* ̄▽ ̄)時間14年前 (2009/08/24 00:40), 編輯推噓2(204)
留言6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既然都考完試了來分享一下法官助理的應考心得好了 (強者我朋友考前發的是司法官律師應考須知 Orz) 一、法官助理是什麼,在做什麼 法官助理簡單來說就是法官的專屬助理, 事務內容在桃園地院法助的簡章裡面有說明 簡單來說應該要先分民刑庭 以及少家庭的部分 工作內容就會因法庭的不同會有區別 多半都是比較煩瑣的事務 像民事庭 通常就會有整理爭點和事實 有些法官會要法助預擬判決 執行處的就會處理強制執行文書(相當廢話) 在熱門重點一級法院 也有可能會處理債清案件 如高雄 二、法官助理怎麼考 法官助理是由各級法院自行視其人力需求辦理考試 所以會因為法院出缺的情形各別舉辦考試 通常例行性的考試會集中在四至七月 法助的招考資訊都會在司法院網站的徵人啟事公告 報名分為通訊與現場報名二種 下載報名表填寫完後 依各法院要求之文件附上 再郵寄 而現場報名需親自或委託親友報名 (有些法院會要求附體檢證明:如苗粟地院) 通常不會寄准考證 而是在考前會公告應考編號及考試資訊 順帶一提 在比較上級的法院 如高院 高等行政法院 或 最高法院 有可能會要求應考人有律師或碩士以上資格 應注意之 三、法官助理考什麼 法官助理考試會依據各法院的審級或種類不同而有所差異 像普通法院就不會考行政法 最高法院不會考強執 以下就地院來說 通常分為筆試和口試二關 筆試通過方得進行口試 筆試科目 通常佔70% 而各科比例又可能會依法院不同而變動: 共同科目國文的作文是必考的 有可能會考公文 專業科目多半會考 民法 民訴 刑法 刑訴 強執 但也會有特殊需求 如債清條例與破產法 (98年高雄地院法助甄試) 有特殊需求的大概就要先認知道其錄取後的案件就是處理債清案件類型 要衡量一下自己是否喜歡 就考試的內容而言 筆者在這無法確定的說明可能的題型 就我考過的二間地院 題目的類型差別非常大 有專出名詞解釋或申論題 也有專出實例題 甚至直接用司法官考古題來出的 程序法的範圍都會集中在第一審的部分 特別是有關訴訟要件的部分 至於實體法 會傾向出在有新修正的部分 或有新的實務見解 如釋字 若有涉及爭議者 請一定要採實務見解(廢話) 有關民刑事訴訟程序和強執案件 一些所謂的處理要點或注意事項 可能要看一下 口試科目: 打字測驗 這個一定會考 是使用司法院內部統一測驗軟體 市面上的八大輸入法都有 佔分依各法院調整 目前約佔總成積的10% 也有佔分低的(板院) 筆試過後約二三週會公告口試名單 通常筆試榜約佔到考人數的1/3 至1/4 筆者是從台北地院和其他法院的筆試錄取名單去推 口試是決定能不能錄取的關鍵 因為口試通常都會附有不及格不予錄取的限制 所以一定要注意口試當天的穿著打扮 最好是成套西裝或套裝 比較正式 口試的內容筆者分為二種 專業問題 與 一般問題 大多數的口試通常都只會問一般問題 但並非一定 專業問題通常就會從民刑法或訴訟法找問題來問 不會太深 因為時間有限 主要是考臨場的反應 而一般問題是談考生目前的狀況 和 未來的規畫 來評估考生是不是適合法助的工作 口試完後 如果公告榜示日期則依榜示日期 未先公告者約一週會放榜 除非有預先要求附回郵信封者 才會寄送成績單 否則只會有上榜與否的訊息 目前筆者也只有看到台南地院有寄發成績單 四、正取、備取、儲備? 放榜之後就會知道自己是正取或備取或……不錄取 這個是在有預定缺額的情況下才會有 另一種就是儲備 簡單來說就是考起來備用的 不過通常也是因為前次備取人員快備完了才會用到 通常錄取人數約口試的1/2至1/3 也有法院會備很多安慰獎 為什麼說是安慰獎 因為這部分的法院通常在簡章上會註記 本次錄取名單至下次招募時未備上時 喪失備取資格 所以 就算要備也要備前面一點 不然會等於落榜 當然也有佛心來著的 (台南地院) 就沒有這樣的條款 只要有備就會上 按筆者今年考的 一共120左右應考 最低錄取分數56 口試45人 錄取35人 所以就算是備35 也一定可以到台南地院上班 只是按一個月備一個的速度 可能要有點時間.... 五、法官助理的待遇 這是不能說的祕密,請自己查詢簡章,全台均一價 既然是均一價 所以為什麼筆者會捨離家近的北三院 而跑到筆者喜歡的台南和花蓮去考 就不是沒有道理的了 XD 六、參考用書 把補習班的書丟一邊準沒錯 因為法助考試不需要學說見解 XD 筆者大推的書有二本 林俊益的刑訴 和 張登科的強執 耐著心看完就會超強的了 法助考試除了要念書外 運氣也佔有一定成份 所以多做好事積功德準沒錯 XD - 以上內容 僅為個人經驗心得 禁止轉錄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50.136

08/24 02:18, , 1F
強執 應該是張登科?
08/24 02:18, 1F
※ 編輯: chihchien 來自: 61.216.150.136 (08/24 02:51)

08/24 02:51, , 2F
多謝指定
08/24 02:51, 2F

08/24 02:52, , 3F
指正 我累了一直打錯字 - -
08/24 02:52, 3F

08/24 10:32, , 4F
認真文推
08/24 10:32, 4F

08/24 17:32, , 5F
抱歉更正一個部分~不是每個法院都考打字喔.還是要看簡章
08/24 17:32, 5F

09/11 18:03, , 6F
謝謝補充
09/11 18:03, 6F
文章代碼(AID): #1AaN3i11 (FJU-Laws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