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我受不了了

看板FJU-LAW2001作者時間19年前 (2005/06/27 02:1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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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真的很感謝聖涵和王喵, 這兩位同學真的是盡心盡力想要全班都去, 但是可能時間.地點上面沒有辦法獲得全部的同意, 也只能屈就於多數人的意見, 可是,他們超努力的打電話.催錢.辦活動, 從頭到尾一直集合大家,詢問又投票的, 雖然最後我們的意見都被法學推翻, 但是願意跟著法學走也是我們班多數的意見呀! 尤其聖涵超可憐的,一次又一次被法學耍, 還被某位秘書念說"你們不要太幼稚", 王喵也是為了活動,三番兩次被對方激怒,也總是在"事後"獲得對方的道歉... (既然也還挺懂事的,但幹麻都不用大腦事先想想,道歉那麼有用還需要警察嘛? 要道歉也要看看人家願不願意接受呀!做到令人無法接受時,人家是沒有義務原諒的! 事實都發生,傷害已造成,難道不了解預防勝於治療嗎?) 為了要讓多一點老師,為了要多一點同學能參與, 這兩位同學真是受了超多委屈, 我想,要跟別人說我們和法學合作愉快.根本說不出口! 幸好這是最後一次了.....(呼~拍拍胸口....) 對甘老師也是很抱歉,我想當天的情形他也看到, 雖然他的上台致詞是這麼的愉悅, 但是他看到如此這般不尊重我們的情況下, 也沒幫個忙><......對他真的也不敢說什麼....(我沒這麼敢啦...) 但是如果學弟妹還要跟法學合辦的話,也不會盡全力贊成, 畢竟合辦活動的前提是雙方的尊重一定要平衡, 雙方完全無法溝通情形下,就不要再重蹈覆轍了>< 最後,也要也要稱讚他們的節目,看的出來用心,也很有趣, 而我們的節目主持人還有頒獎人,也是棒呆了! 還有還有....張文郁老師真的太可愛啦!!!比手畫腳超好笑的^^ 以上這篇真的是對事不對人, 法學有心辦這個謝師宴, 但是卻沒有心跟司法合作, 直得讚賞的地方掌聲一個都不會少, 但是應受到批評的地方,我也不客氣的說出來, 用字遣詞多少有點激動,但也算是為了摯友出一口氣, 如果版主覺得不妥,刪也沒關係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66.231
文章代碼(AID): #12ll0g7V (FJU-LAW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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