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人民苦…公務員還多3億獎金
〔記者黃維助/台北報導〕經濟景氣低迷,人民在過苦日子,行政部門明年度竟巧立名
目或以借屍還魂的手法,編列額外支給或獎金津貼近三億元,大慷國庫之慨,遭立院預
算中心痛批不公不義,且許多編列獎勵金預算的工作,根本就屬這些公務員本身職責業
務範圍,顯屬違法獎勵。
行政部門稱依規定核發
行政部門則澄清,相關獎金、支給的核發,均是依相關行政要點規定處理;財政部說明
,稅務獎勵金是依行政院九十四年八月修正核定的「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
辦理。這些被點名缺乏法律依據而核發的額外支給項目,可說是五花八門,包括「自行
研究獎勵金」、「單身退舍作業績優人員獎金」、「菸酒查緝、稅務獎勵金」、「土地
測量工作獎金」等,預算經費總額即逼近三億元大關。
以國稅局編列的一億餘元稅務獎勵金為例,預算中心直批,財務罰鍰處理暫行處理條例
已修正取消查緝獎金,各國稅局不應藉編列獎勵金,變相發放已取消的查緝獎金,且公
務員依法執行公務,本係職責所在,辦理本職工作卻領取額外獎金,顯不適當,這筆獎
勵金預算應全數減列。
預算中心也質疑,國防部自行擴大支給範圍,讓九百位上校非主管全部可支領二分之一
的「主管職務加給」,每人每月因此可多領五千七百元,一年下來,國庫多失血六千餘
萬元;此外,總長顧問僅備供參謀總長不定期諮詢的榮譽職,國防部以行之有年為由,
編列每位顧問每月支領一萬二千元的「研補費」,並不合理。
另一獎勵金的預算額度雖只廿萬元,卻是行政部門巧立名目的標準產物;預算中心指出
,經建會明年度逕自編列「自行研究獎勵金」廿萬元,但這項獎金的發放缺乏法源依據
且未報經政院核准,已違反相關規定。
至於農委會、經建會等單位,持續編列讓特定員工支領應已取消的中美基金待遇差額預
算六千餘萬元,預算中心也點名這些均屬非法定加給,應即檢討取消。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020/78/17x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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