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烏三分之一學雜費的同學別作冤大頭!必看!】

看板FJU-CH-2002A作者 (Band-Aid)時間20年前 (2004/02/24 22:5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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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烏三分之一學雜費的同學別作冤大頭!必看!】 關於休學退費的盲點! 教務處說學期初休學不用繳錢,總務處則要休學生補繳三分之一學雜費! 總務處的說法: 1. 已註冊並休學的學生,依學生手冊刊明之退費標準退費 2. 本學期註冊截止日為 2 月 16 日,逾期視為在學,要剛開學辦休學的同學補繳三分之一 教務處的說法: 1. 在成績未結算完成前,無法確認同學是否有退學問題,請於成績結算完成後 或至少在收到成績單後,再辦理休學 2. 教務處給老師們的成績結算期限為 2 月 24 日 兩個處室首先在期限上就有衝突。 我早在 2 月初就到註冊組辦理休學,註冊組叫我等開學成績確定後再辦, 好不容易依離校手續單的順序蓋完註冊組的章再到總務處,就以逾期為由要我補繳三分之一! 教務處堅持不用繳費!總務處堅持要繳!兩個處室就因為這個漏洞互踢責任皮球! 跟我一樣從寒假就乖乖按照時間辦理的同學,卻因處室協調不好被強迫逾期、 沒上一堂課卻被總務處烏 1 / 3 之同學開學以來已經有好多人了! 我們將在近期發動集體上訴至更高層級的行動,如果您有相同的冤屈請快聯絡我們, 是互助也是自救!別讓您的權益被埋沒! 好心的大家也請幫忙告訴休學同學並用力貼貼貼貼貼 0930798233 MSN : billwook@msn.com eMail : BillStudio@hotmail.com 織品二 比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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