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烏三分之一學雜費的同學別作冤大頭!必看!】
【被烏三分之一學雜費的同學別作冤大頭!必看!】
關於休學退費的盲點!
教務處說學期初休學不用繳錢,總務處則要休學生補繳三分之一學雜費!
總務處的說法:
1. 已註冊並休學的學生,依學生手冊刊明之退費標準退費
2. 本學期註冊截止日為 2 月 16 日,逾期視為在學,要剛開學辦休學的同學補繳三分之一
教務處的說法:
1. 在成績未結算完成前,無法確認同學是否有退學問題,請於成績結算完成後
或至少在收到成績單後,再辦理休學
2. 教務處給老師們的成績結算期限為 2 月 24 日
兩個處室首先在期限上就有衝突。
我早在 2 月初就到註冊組辦理休學,註冊組叫我等開學成績確定後再辦,
好不容易依離校手續單的順序蓋完註冊組的章再到總務處,就以逾期為由要我補繳三分之一!
教務處堅持不用繳費!總務處堅持要繳!兩個處室就因為這個漏洞互踢責任皮球!
跟我一樣從寒假就乖乖按照時間辦理的同學,卻因處室協調不好被強迫逾期、
沒上一堂課卻被總務處烏 1 / 3 之同學開學以來已經有好多人了!
我們將在近期發動集體上訴至更高層級的行動,如果您有相同的冤屈請快聯絡我們,
是互助也是自救!別讓您的權益被埋沒!
好心的大家也請幫忙告訴休學同學並用力貼貼貼貼貼
0930798233
MSN : billwook@msn.com
eMail : BillStudio@hotmail.com
織品二 比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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