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滾] 請別將手機或帳號提供給陌生人

看板FCU_Talk作者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時間13年前 (2010/12/23 19:20),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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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收到掛號信通知 結果領取地點竟然是西屯派出所@@ 想說是不是遺失N久的皮包被找到 結果到了那邊是收到一份法院的裁決通知書 ------------------1年多前------------------------ 我弟上y拍買東西 (對方評價很好 無負評) 結果匯款之後過幾天發現自己被詐騙了 因為該y拍帳號是我的 所以我出面報案 並且得之已經有數例被騙(集中在那幾天) 然後就開始很長時間的等待結果 -------------------------------------------------- 就在我已經忘記的同時我收到了來自高雄簡易法庭的通知書 某鍾姓高雄籍男子因提供帳號於詐騙集團使用 共有8人6萬餘款被騙 雖鐘男聲稱該帳號是給與對方撥薪水款使用 但是卻連密碼一併提供與常理不合 且鍾男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不應該沒有發現異常 但仍提供帳號供詐騙集團使用 . . .下略一大推 結論就是被判4個月 易科罰金約36萬台幣 雖然不知道當初的錢要不要的回來 不過看到抓到人就是爽@@ 好好在牢中反省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14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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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官室發的防詐騙手冊確實有提到有人因為求職的關係被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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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變成人頭帳戶,另外還有遊民也常常被騙(或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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