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官] 選填官科及入營梯次注意事項

看板FCU_EE97A作者 (忘了回憶忘了忘記)時間16年前 (2010/03/05 12:00),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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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績達選填官科及入營梯次之公告最低標準者,始具選填官科及入營梯次資格。 二、成績達選填官科及入營梯次之公告最低標準之考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博士班畢業 生,志願參加義務役預備軍官甄選及民國90年(含)以前考取預備軍官申請併民國99 年入營者,應於民國99年3月19日零時至3月30日下午5時止自行至國防部網站 (網址:http://rdrc.mnd.gov.tw/eseocd)選填官科 (專長類別) 及 入營梯次 (申請併入營者,僅得選填梯次)),經確認無誤後完成列印(列印志願卡一式3份) 及簽名作業,於3月31日下午5時前將志願卡送所屬校院,所屬校院將繳交之志願卡核對 無誤後,由承辦教官(專責人員)簽章後,乙份退還考生,自存乙份,乙份於4月16日 前(郵戳為憑)送考選委員會辦理複審作業。 三、成績達選填官科及入營梯次之公告最低標準考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博士班應屆畢業 生,志願參加義務役預備軍官甄選及民國90年(含)以前考取預備軍官申請併民國99年 入營者,請審慎選填,經完成官科及入營梯次列印作業後,即不得再申請官科、入營梯 次及體位資料變更。未能於99年3月30日下午5時前完成選填作業者,視同放棄選填資格 ,不論任何原因,不得申請延長選填作業。 四、符合公告得選填預備軍官最低合格分數(非錄取標準)者,得依志願選擇預備軍官或士 官;符合公告得選填預備士官最低合格分數(非錄取標準),但成績未達得選填預備軍 官最低分數者,僅可選填預備士官。 五、博士班畢業生完成第2階段報名程序後,經審查符合考(甄)選資格標準者,由所屬校 院冊送考選委員會複審合格後,選訓為義務役預備軍官(不需參加考試),逾期未申請 者視同放棄,依法徵服其應服之兵役。 六、選填官科(專長類別)及入營梯次限制規定: (一)當年所選官科(專長類別)僅區分一梯次時,依招生簡章公告規劃之梯次入營。 (二)選填該官科(專長類別)梯次入營人數超過招生簡章公告錄取梯次入營人數時, 依考生成績績序與志願核定入營梯次。 (三)選填及分配之入營梯次一經決定,不得變更。 國防部網址:http://rdrc.mnd.gov.tw/rdrc/Recruit/A-left07a10.aspx[K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05.188 ※ 編輯: lavender717 來自: 220.134.105.188 (03/05 12:10)

03/05 18:09, , 1F
結果這麼多字 我還是不知道要去哪填志願
03/05 18:09, 1F

03/05 19:39, , 2F
哈哈 我都不用煩惱這個
03/05 19:39, 2F

03/05 22:38, , 3F
好像還沒開放....
03/05 22:38,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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