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提醒] 有關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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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是沒提到強制兩個字. 我的理解就是要加入該棋國的人連署才算數. 大家理解不同. 不過個人認為後面那一個說法也很怪,都說是要願意加入該棋國了. 為什麼又會解讀成是純粹表示支持??那倒是願意加入還是不願意??. 還是說可以願意加入,但是不用行動. 這解釋就說的通. 感謝指教.... 後續會討論多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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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其他國的國民也要支持新國立國. 1.必須要先離開自己的國家並連署跳槽加入新國. 2.連署無效. 你說~如果要連署有效票的話. 不就是強迫跳槽....... 阿不然是什麼??. 新國在沒成立就又要背負著挖角的罪名. 不是很奇怪嗎??. 我是建議啦. 新增加一個條文. 對於已經是他國國民身分的連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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