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為觀光局代言 F4三缺一 全因暴龍不配合?
為觀光局代言 F4三缺一 全因暴龍不配合?
觀光局邀F4共演偶像劇,結果傳出言承旭擔心酬勞、戲份不均而辭演,呈現三缺一
的局面。消息一出,引起不少網友反彈,上網批評言承旭只重私利,身為公眾人物
,卻不願為台灣國際形象貢獻心力。
葛福鴻、柴智屏以8100萬元標下觀光局海外觀光案,由F4擔任觀光局日韓代言人,
內容包括了偶像劇、海內外5場國際記者會、歌友會,以及2集台灣觀光特輯。不
過,標案至今困難重重,F4的4人意見多、檔期少,後來又傳出言承旭要求獨拿
1000萬元的代言酬勞,遲遲不簽合約,目前為止,案子已經空轉3個月,觀光局承
辦人員急得跳腳。
言承旭不演的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不滿並質疑言承旭的目的只想撈錢?反觀香港
、韓國的藝人,不管大小牌,只要對國家有益的事情,大家都不計酬勞,跳出來共
襄盛舉,像香港的旅遊宣導短片有成龍、莫文蔚等;韓國的則有RAIN、裴勇俊和孫
藝珍等,藝人大多以半價或義務方式參與。
擔任觀光局代言人有助提升F4的海外行情和台灣形象,網友們都期望4人能齊心協
力,不要為價錢、戲份計較,成為台灣之光。除此之外,他們更希望能看到F4再次
同台演出。
負責此案的觀光局秘書林俊慧表示,去年11月和柴智屏簽約後,進度一延再延,原
本1月底要舉行的記者會,至今也沒定案,當初的合約規定以1年為期限,也就是
說,今年11月之前偶像劇必須完成播出,否則將以違約處理。
剛從坎城返國的葛福鴻說,雙方預計本周五開會,一定會討論出個結果。對網友的
抱怨和建議,葛福鴻也替言承旭大聲喊冤:「 Jerry很乖,我一定要替他講話,從
一開始,我們就知道Jerry的時間不行,所以從頭到尾都沒有找他拍偶像劇, 不要
把錯賴在Jerry身上。」
2007.01.25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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