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壇新秀 不及天字輩
記者 賴怡鈴/報導
人氣紅不讓的 F4 的唱片身價還算「實在」,當然比初出茅廬的新人版稅
高,只是也不可能和歌壇的天王天后拚身價。
F4 因偶像劇「流星花園」一戰成名,在經紀公司規畫下,展開全方位的
發展,拓展事業版圖。四人把握時機率先向歌壇進軍,由於和唱片公司簽
約時名聲已響徹全台,成為當紅偶像,身價自然高於一般新人,但不論如
何還是歌壇的新秀,也不能和天王天后相比。
據了解,唱片公司的新人唱酬部分為十萬到二十萬元,大牌歌手自然加倍
,而在唱片業最旺的時候,新人則要賣破十萬張才可以有版稅可抽,目前
的唱片狀況,則是過五萬到七萬張就有機會抽版稅,新人的行情則在八元
上下。
而 F4 的唱片約又分為合輯和個人的部分,合輯的唱酬由於四個人均分,
自然超過二十萬元,版稅則是賣過五萬張後,四人可以合抽約四十元的版
稅,以熱銷的專輯「流星雨」來看,四人約有上百萬元進帳,但此行情和
唱片界大好時相比,四位當紅偶像的收入著實不高。不過由於合約已簽定
,F4 並未因日後又在香港、大陸市場走紅而要求調整版稅,經紀人江一
朋表示:「調價的事要等合約滿了以後再談,因 F4 在乎的不是利潤,而
是歌迷對他們努力的肯定。」
而個人專輯部分,以已推出專輯的仔仔為例,個人唱酬部分高於二十萬元
,版稅比照專輯「流星雨」,賣過五萬張即可每張抽十元左右的版稅,據
悉,其他四人均比照仔仔的模式。
【2002/05/14 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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