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心情] 有人任意棄養小小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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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iuia (Caramel Macchiato!)時間16年前 (2009/07/19 21:2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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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四)收到防疫所的回信,如下:. 回覆民眾棄養蜜袋鼯. 您好:. 有關台端檢舉無名小站民眾棄養蜜袋鼯乙案,本所經由雅虎資訊股份限公司. 所提供使用者資料,將依行政程序法及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查察及裁罰事. 宜,如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指教。03-3326742分機42。. 敬祝安康. 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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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11推 0噓 6→)留言1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kanakojdd (kanako)時間16年前 (2009/07/16 11:4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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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回信給我說會查後. 就一直都沒下文了. 以為沒希望了. 結果剛剛發現防疫所寄給我一封信. 您好:. 有關台端檢舉無名小站民眾棄養蜜袋鼯乙案,本所經由雅虎資訊股份限公司所提供使用者資料,將依行政程序法及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查察及裁罰事宜,如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指教。03-3326742分機42

推噓13(13推 0噓 5→)留言1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omars (與人為善)時間16年前 (2009/06/30 16: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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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收到動檢所回應. 親愛的X小姐,您好:. 有關臺端來信反映「有人棄養小蜜」乙事,本所已經收到並派動物保護檢查員立即查處。有關該小蜜袋鼯遭飼主棄養問題,本所業已著手調查中,惟行為人所陳述之自白無法成為違法事證之唯一證據,必須要有其他相關事證及人證方能符合違法構成要件,準此,即才能作出裁處之依據;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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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kanakojdd (kanako)時間16年前 (2009/06/25 16:1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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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農委會的回信(其實當時寄完發現好像不該寄到農委會的). 以下是回信內容.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6月25日. 發文字號:農牧字第0980137772號. X小姐:您好!. 有關您來信反映任意棄養寵物一事,我們已依行為人於網站發表言論之網誌位址向相關網路業者查詢行為人個人資料,如有所獲,將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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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bwind (期待的感動原來是寂寞)時間16年前 (2009/06/24 16: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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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這是上班時找資料看到的一則新聞. 這是原文連結http://0rz.tw/nZRC9. 看完之後,再套到這次事件女主角身上的話. 應該用哪一種法來開罰咧?. 真不知道野生動物的定義為何?.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1.2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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