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課業] 郵局-退費之退還 小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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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uranus1990 (小Q)時間9年前 (2016/07/08 11: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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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收寄國際函件和包裹的補償金是以特別提款權(SDR)計算,而物品在轉運過程中承擔一定的風險,倘若物品遺失/被竊/毀損並非郵局可以挽救或者處理的範圍,郵局得主張. 免除賠償責任。換言之,郵局會盡可能幫你送,但假設你的物品遇上了天人難救的狀況(也就是上述所謂"不可抗力因素"),那也只能跟你說抱歉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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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3→)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snake2003 (窮到吃吐司)時間9年前 (2016/07/08 08:58),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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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郵件處理規則第66條及67條. 第66條. 裡面提到國際掛號函件,包裹及保價郵件. 因不可抗力致全部遺失、被竊或毀損而"不予補償者".......... 第67條. 保價郵件、報值或掛號包裹全部遺失、被竊或毀損"應予補償者". 於給予補償金時,並退還其郵資。. 第一個問題是,66條的不予補償者是
(還有20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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