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課業] 公務員認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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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個人淺見,有誤請指正). 我想本題的定性,應先自署立醫院開始。. 1. 醫療服務非屬國家高權之行使(如教育),而係私經濟活動,. 故公立醫院非行政機關(行政機關定義參行程法2條2項),應. 為公營事業機構。以此觀之,法院「囑託」署立醫院為鑑定之. 行為,應非職務協助(行程法第19條參照)。而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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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ALL. 最近做到一題考古題 96年 身心障礙一般行政. 某甲為行政院衛生署某署立醫院精神科醫師,受法院囑託為被告實施精神鑑定,. 惟甲竟收受被告賄賂,故意為有利於該被告之不誠實鑑定。試問甲應否負刑法上. 公務員貪瀆犯罪之刑事責任?. 而刑法上所認定的公務員為. 1. 身分公務員:. 服務於國
(還有11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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