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考題] 民法債權讓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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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lown38 (amonkey)時間12年前 (2013/06/25 21:1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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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四年的利息既無發生 何來隨同移轉於受讓人呢?. 債權讓與 簡言之 僅債權主體之變更 與原債權並無不同. 故債權移轉後 債權人由乙變成丙 期限五年(應與前手合併計算) 年利息5% 照舊. 原則上可以 再作一次抵押權之負擔行為而後設定抵押. 但是請問你是甲 你願意再與丙作一次抵押來擔保自己的債務嗎.

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aha1130 (little J)時間12年前 (2013/06/24 23:5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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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關務三等 財稅. 甲向乙借款1000萬,期限五年,年利息5%. 甲以自己所有值1500萬之房地設定抵押權擔保之. 其後,甲乙成立房屋租賃契約,乙承租該房地,約訂房地租金與甲應對乙給付之利息沖銷. 一年後,乙將此1000萬債權讓與丙,丙未要求甲另供擔保. --------------------
(還有10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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