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律師國考修習科目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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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lan0311 (彥倫)時間13年前 (2013/02/18 08:5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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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打到考選部詢問. 說如果修課名稱與應考資格有些許差異. 要附上課程大綱、成績單與畢業證書三者到考選部開會認證. 也就是說如果這門課是本學期才修習的,來不及拿到成績. 並沒有辦法報名今年度的律師考試. 另外輔系可以做為第一款的法律學位. 不需要另符合20學分的要求. 對於還沒拿到畢業證書的各位在校

推噓2(2推 0噓 1→)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lan0311 (彥倫)時間13年前 (2013/02/04 17:4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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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沒有版友也是外系欲考律師. 遇到修課名稱與律師應考資格有些許差異的科目. 有是否可承認之疑義者?. 應考資格上寫「環境法」可是學校開的是「環境與科技法」. 有辦法向考試院詢問嗎?. 另外輔系資格是否真的可以直接做為律師應試資格?. 之前在lawyer版看眾說紛紜沒有答案. 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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